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
2.有已登記的、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自籌資金不低於總購買價格的30%。
4.同意將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
5.同意辦理綜合貸款保險。
6.擔保人(售房人)同意擔保至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保管。
7 .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並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結婚證、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合法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及配偶蓋章等。
2.初審: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後,需要對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初審。此時借款人只能等待,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質、貸款金額、期限等。初步審查通過後,管理層將發出抵押物審查評估通知。
3.評估:審批通過後,借款人會收到抵押物審查評估通知書,然後借款人拿著通知書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不用評估了。
4.審核:評估結束後,借款人需要去評估機構拿評估報告,拿到評估報告後,需要拿著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去公積金管理部審核支付。如果審核通過,管理層將發出《住房公積金管理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書》。
5.辦理擔保手續:等待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次審核。審核完成後,借款人需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貸款調查通知書》按其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抵押擔保,擔保人應出具書面擔保證明;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加保險或者第三方的擔保,妳要去擔保公司辦理委托擔保手續或者去保險公司投保。
6.簽訂借款合同:上述手續全部完成後,借款人可以與借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受委托銀行應根據委托貸款合同,在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擔保合同》後,辦理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