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是房地產中介機構(中介)與買賣雙方共同簽訂的合同,所以也叫三方合同。簽名過程如下:
1.買賣雙方中介談好的價格寫在合同裏,雙方約定;
2.中介為了防止賣家壹房多賣,壹般會要求賣家在簽訂三方合同後將產權證放在中介處;
3.約定的轉讓時間;
4.檢查房子的水、電、物業費、光纖、機頂盒是否欠費;
5、同意納稅;
6.三方無誤後簽字;
7.買賣雙方按手印,代理費公司蓋章;
8.買方交定金,賣方出質證;
9.簽約結束了。
那麽在簽訂中介合同時,雙方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查看經紀公司及相關信息。
首先客戶要考察經紀公司的資質和業務能力,然後對經紀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比如對於賣方來說,需要通過經紀公司確認買方是否有購房資格,是否能通過貸款審批等等。
對於買方來說,需要註意確認所售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是否有產權證,是否有* * *業主;還要註意房子是抵押的還是查封的。
因為二手房經紀市場存在很多問題,會有壹些中介公司為了誘導當事人簽訂合同,對交易的另壹方進行承諾和保證沒有問題。有的當事人認為,訂立合同後,中介公司不管交易能否履行,都會要求當事人支付相應的中介服務費。
二、明確各種稅費如何分攤。
根據國家規定,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承擔的稅費不同。如果買賣雙方不了解交易習慣和辦理程序,輕信房地產經紀公司員工的話,合同約定就可能偏離其真實意思,從而引發經濟糾紛。
因此,買賣雙方在與房地產經紀公司簽訂中介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明確各種稅費如何分攤,以便雙方協商。
三、代理費支付期限和標準
在中介合同中,房地產經紀公司往往會在合同中註明中介費的具體支付時間、支付條件和支付人。二手房交易雙方未仔細閱讀導致違約的,經紀人(房產中介)有權起訴委托人支付費用和傭金。所以,無論房屋買賣合同能否實際履行,壹定要對中介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損失。
此外,值得註意的是,在現有案例中,仍有因買賣雙方過於相信中介的口頭承諾而導致違約的案例。但法院作出判決時,二手房交易方無法提供中介口頭承諾的證據,導致案件敗訴。所以,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客戶應該要求中介公司做出書面承諾,以便在以後的糾紛中作為證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8-02。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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