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
北京公積金政策是:
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認房、認貸”。
二、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為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繳存壹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
三、對最高貸款額度實行差別化。
四、參照現行商貸政策,調整了首付比例。
五、調整了貸款年限。貸款期限從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申請人70周歲調整為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六、調整月還款額。
七、調整擔保方式。
八、精簡貸款申請資料。
九、精簡檔案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第壹條
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符合如下條件:
(壹)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
(二)借款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申請貸款支付所購住房的貸款。
(三)借款申請人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北京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1、貸款額度與繳存年限掛鉤:貸款申請人每繳存壹年住房公積金,可相應的申請貸款10萬元,繳存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即繳存超過11年方可申請最高額度。
2、城區戶籍購買遠郊區縣住房,貸款額度適度上調: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至140萬元。
3、首付基礎額度上調:購買***有產權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購買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4、認房又認貸: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為同壹套住房這三種情況均按二套房政策貸款。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2筆及以上住房貸款記錄;有住房貸款記錄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壹套住房均不予貸款。
5、下調了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擴展資料:
“這個政策對剛需影響非常大,特別是年輕人,當下北京市場平均購房年齡在28歲左右,按照新政,公積金貸款大約只能貸50萬左右。”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受新政影響,預計起碼壹半的購房需求將只能選擇商業貸款或者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