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使用兩次。壹個家庭(含單身)只能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家庭其中壹人和配偶無論婚前或婚後曾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兩人合計使用次數或壹人使用次數已達到兩次使用標準的,第三次貸款將不予受理。第壹次貸款額度較高,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既可貸額度為80%左右,但不能超過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第二次貸款額度會更低,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既貸款額度為40%左右,具體以當地購房政策為準。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壹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公積金壹生只能貸2次,而且是借款人及配偶均不能超過2次。公積金貸款次數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本地貸款還是異地貸款,都會計入公積金貸款次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