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政府應付款盤活預售監管資金
《辦法》提出,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允許周口市以保函形式置換預售監管資金。在保證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的前提下,通過銀行擔保、商業保險、國有擔保公司擔保等方式,合理釋放預售監管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同時,用政府應付款盤活預售監管資金。文件提出,要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解決政府欠款問題。對於房地產企業正常銷售的項目,根據地方政府應付款的確認情況,結合在建項目預售監管資金余額、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可售價值等因素,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依法確認的政府應付款為上限盤活企業預售監管資金,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工程款和材料款,支持企業資金周轉。
周口市還提出,探索在同壹區域、同壹項目使用預售監管資金。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對於同壹區域內的項目和同壹項目內的項目,可對重資產項目差異化統籌使用預售監管資金。對信用等級為AAA級的企業,重點監管項目資金額度可適當下調;綜合考慮各項目銷售情況、形象進度、剩余價值、市場前景、資金需求等因素,在確保各項目預售資金安全和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穩定充足的前提下,預售監管資金可在中心城區(不含淮陽區)和同壹項目統籌使用。統籌使用的預售監管資金必須用於項目建設,且原則上直接劃轉至建設單位賬戶。
文件要求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對列入省級問題財產臺賬的項目設立銀行專用賬戶,確保資金安全和專款專用。對建設過程中存在風險的項目,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積極與稅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將企業留抵的退稅款和銀行保證金返還至項目資金監管賬戶,防範化解項目風險。
可以抵消各種實物欠款
為穩定市場供應,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周口市要求拓展工程款支付渠道,建立多渠道工程款支付渠道。按照實事求是、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以實物抵償各類欠款的建設單位和材料供應商可以以企業或個人名義辦理網簽備案手續。
金融機構進壹步加大對房地產及相關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項目建設“資金鏈”,梳理服務保障“政策鏈”。鼓勵金融機構聚焦房地產領域保供穩價,聚焦建築施工、物資供應、農民工工資保障等關鍵環節,綜合運用銀行、商業匯票、保理、保函、信用證、“氣球貸”“助困貸”等供應鏈金融產品,有效緩解房地產及相關行業資金壓力,助力周口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為了項目的順利建設和交付,周口市提出推遲房地產項目的交付期限。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落實壹攬子穩定經濟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發〔2022〕19號)等文件精神,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的房地產項目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商品房建設和交付的, 建設方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相應順延交房期限,具體順延日期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上實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每半年發布壹次。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加強與施工企業的溝通協作,科學制定施工進度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延期交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扛起主體責任,做好購房群眾的政策宣傳工作,避免因延期交房引發的上訪和訴訟事件。
下調首套房認定標準發放購房補貼
同時,周口市降低了首套房的認定標準。文件提出,居民已購買壹套住房並結清貸款後再次抵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首套住房標準執行。
周口市還將實施住房補貼。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期間,購買建築面積小於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將給予壹次性住房補貼現金。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含技工院校)的,補貼標準為0.6萬元/人;具有本科學歷的,補貼標準為1萬元/人。如果妳們壹起買房,只能申請壹次性住房補貼。
2022年3月1日至2月31日期間,新市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的,每套發放5000元購房消費券,已享受本科及以上學歷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購房消費券補貼;在此期間,購買公寓和辦公樓(不包括商店)的人將按照實際繳納稅款的50%獲得補貼。
高層次人才在周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周口市人才引進補貼政策執行。
為了減輕購房者的壓力,文件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從45萬元提高到50萬元。貸款已還清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或夫妻雙方共同繳納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或周口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建造商品住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將提高至60萬元。
實行安置房票制。中心城區(不含淮陽區)新建安置項目,原則上實行房票安置。如果這壹政策在發布之前沒有落實到位,房票安置也可以根據被拆遷人的申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