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全流程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要分哪幾部走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全流程,歡迎閱讀!
壹、產證抵押貸款流程
(壹)貸款申請。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相應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初審通過後要求借款人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
(二)貸款審批。評估完成後由評估公司將評估報告遞交分中心、管理部。貸款“三級審核”通過,貸款經辦人員通知借款人領取“兩單壹表”,去房產交易中心領取《抵押合同》。
(三)辦理抵押、收押。借款人與承辦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後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拿到《房屋他項權證》前往中心個人貸款管理科或分中心辦理收押手續。
(四)貸款發放。借款人持《他項權證收押通知單》、《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積金貸款業務所屬轄區加蓋《借款合同》貸款相關印鑒後,領取《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資金劃轉通知單》,前往承辦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二、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流程
(壹)擔保公司擔保本市商品房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中心辦理貸款的所屬轄區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核定貸款年限及貸款額度後,借款人將貸款經辦人員審核過的貸款資料交予擔保公司申請擔保。
2、貸款審批。接到擔保公司報審資料,通過“三級審核”後將“兩單壹表”交予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持以上手續辦理房產抵押手續。
3、辦理抵押。擔保公司持以上手續辦理完畢房產抵押手續後,持《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和貸款其他資料通知借款人到中心辦理放款。
4、發放貸款。中心貸款經辦人員核對《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內容無誤後,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劃轉通知單》交予借款人前去承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手續。
(二)擔保公司擔保集資建房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購買單位集資房的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相應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初審通過,借款人向擔保公司申請擔保。
2、貸款審核。借款人將貸款經辦人員審核過的貸款資料交予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按照貸款擔保手續向分中心、管理部遞交報審資料。
3、審核通過。貸款“三級審核”通過後,貸款經辦人員將“兩單壹表”交予擔保公司。
4、發放貸款。分中心、管理部,貸款經辦人員核對內容無誤後,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劃轉通知單》交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去承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手續。
(三)擔保公司擔保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置換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擔保公司擔保商品房(期房)商貸置換公積金貸款流程。在這裏期房是指房產開發商對借款人所購房產的房屋產權抵押登記手續在商業貸款發放銀行只有商品房預告抵押登記手續。
(1)貸款申請。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相應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初審通過,借款人向擔保公司申請擔保。
(2)貸款審核。借款人將貸款經辦人員審核過的貸款資料交予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按照貸款擔保手續向分中心、管理部遞交報審資料。
(3)審核通過。貸款“三級審核”通過後,貸款經辦人員將“兩單壹表”交予擔保公司。
(4)發放貸款。分中心、管理部,貸款經辦人員核對內容無誤後,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劃轉通知單》交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去承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手續。
2、擔保公司擔保商品房、二手房(現房)商貸置換公積金貸款流程。
這裏現房是指借款人所購房產的《房屋產權所有證》已辦理完畢,《房屋他項權利證》在商業貸款發放銀行已辦理收押的。
(1)貸款申請。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相應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初審通過,借款人向擔保公司申請擔保。
(2)貸款審核。借款人將貸款經辦人員審核過的貸款資料交予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按照貸款擔保手續向分中心、管理部遞交報審資料。
(3)審核通過。貸款“三級審核”通過後,貸款經辦人員將“兩單壹表”交予擔保公司。
(4)發放貸款。分中心、管理部,貸款經辦人員核對內容無誤後,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劃轉通知單》交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去承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手續。
三、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流程
(壹)本市房產局抵押商品房按揭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貸款申請資料到相應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貸款經辦人員核定貸款年限及貸款額度後,由借款人將貸款資料送至房產公司。
2、貸款審批。房產公司將貸款資料加蓋公司印鑒報送分中心、管理部審批。貸款“三級審核”通過後,經辦人員將“兩單壹表”交予房產公司,房產公司通知借款人,並由房產公司辦理房產抵押和繳納貸款保證金手續。
3、審核抵押、保證金手續。房產公司完成抵押後,將抵押資料以及交納保證金手續報送分中心、管理部審核。
4、發放貸款。以上內容無誤後,貸款經辦人員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貸款資金劃轉通知單》交予借款人前往承辦銀行完成貸款發放手續。
四、抵押物置換流程
(壹)申請置換。借款人攜帶書面置換抵押物申請、申請抵押置換的《房屋所有權證》、抵押人身份證、《借款合同》原件前往公積金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抵押物置換。
(二)抵押物評估。貸款經辦人員要求借款人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評估完成後《評估報告》由評估公司傳遞至分中心、管理部。業務經辦人員要掌握以下幾點要素:
1、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置換抵押物。房屋的.評估價值的80%應大於或等於貸款發放金額;
2、以非貸款所購房置換抵押物。房屋抵押價值應根據房屋的修建年限區分抵押價值。抵押房產房齡15年以下(含15年)的,評估價值的70%應大於或等於貸款發放金額;抵押房產房齡15年以上30年以下(含30年)的,評估價值的60%應大於或等於貸款發放金額;房齡在30年以上的房屋不予作為置換抵押物房產。
(三)簽訂《抵押合同》。貸款經辦人員開具《烏魯木齊個人住房公積金抵押通知單》以及《烏魯木齊個人住房公積金抵押(委托)通知單》,借款人持以上手續前往產權交易中心領取《抵押合同》,返回貸款承辦銀行簽訂《抵押合同》。
(四)辦理他項權證,完成收押。《抵押合同》簽訂完成後,借款人持相關手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再返回中心個貸科、分中心開具《他項權證收押通知單》。
(五)領取原抵押房產解押通知單。借款人持《他項權證收押通知單》到貸款承辦銀行開具《抵押物置換回復函》,借款人再返回中心管理部、分中心領取申請解押房產的《關於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
(六)辦理房產解押。借款人持《關於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到中心、分中心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前往烏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辦理原抵押房產的解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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