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XXX,男(女),今年XX歲。我是XXX縣XX村的。我是通過在XXXX的招聘進入貴公司的,現在我已經在XX工作了X年零X個月。
我理解公司沒有給我辦理住房公積金。本人現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的規定,向公司申請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公司和個人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繳存該賬戶。
特此舉報,請示解決!!
申請人:XXX
年月日
擴展數據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存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存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兩個特點:
壹是累積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是以現金形式發放,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特殊。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儲期間支付租金。職工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遷出原城市的,方可提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照我國規定,無論國企還是私企,所有企業都要為職工繳存和繳納住房公積金。
自然
(1)保障,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更快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止,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
參考: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