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還是要分情況來看。壹是代表單位形象做出的行為,比如德雲社的表現,會影響單位的聲譽,而不僅僅是是否應該;另壹種純粹是個人行為,比如個人生活方式,但ta是這個單位的壹員,僅此而已!
先說說我個人對第壹種情況的看法。
作為德雲社的演員,張九難把德雲社的名字掛在了商演。其實我覺得它代表了德雲社的價值觀。作為公眾人物,張譯私生活不檢點,媒體很容易放大他的影響力,這必然會影響他背後德雲社的聲譽和利益!
德雲社作為演出單位,為張等演員提供資源,主要靠名聲吃飯。但是,張某沒有利用好單位提供的資源,動了單位的利益,違背了單位的原則。自然,單位不會留妳。
因此,這壹事件也提醒我們,依靠單位謀生的人必須學會自律。
下面談談我個人對第二種情況的看法。
先說真實案例。
我單位也有800多名員工!為了員工的利益,有時需要為員工提供壹些便利,即為他們開具工作證明,以便員工的子女能夠更好地接受教育。但是,有些員工使用我們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去銀行或壹些貸款公司獲得貸款。貸款就行,ta不還錢。然後不斷更換手機,讓人找不到自己,真的是掩人耳目。當那些貸款銀行或貸款公司聯系不到個人時,他們要求催債公司不斷撥打我們公司的辦公電話,說這裏有人從他們銀行或公司借了錢,沒有償還。現在他不接個人電話,要求我們公司解決ta的個人問題。甚至胡說八道,不處理會怎麽樣!好吃!好吃!
第壹,那些借貸單位實際上借錢給ta是為了生意和金錢,所以妳需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和責任;
第二,我單位沒有為員工出具任何借款證明。我們單位出具的所有證明都是有跡可循的,與貸款無關。是工作人員的投機取巧行為,私自留下我們單位的公開辦公電話;
第三,這是員工ta和妳貸款單位之間的事情,是員工個人的事情。找我們單位沒用,只會浪費妳的感情,給我們帶來騷擾。
我認為這是典型的個人問題,不應該涉及單位的聲譽。
所以每次接到這種向個人討債的騷擾電話都覺得很好笑。我會詳細記錄對方的公司或銀行名稱以及我的來電人的大致信息,然後明確告訴他們這是個人和他們之間的事情,與公司事務無關,請不要再撥打我們的公共電話!如果通話達到三次,我會警告對方我已經錄音了,或者因為私事繼續騷擾我們單位的正常辦公,我會把錄音交給當地派出所!
以上是壹些個人觀點!妳對如何避免個人問題影響公司聲譽有什麽意見和建議嗎?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中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