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辦事處關於做好住房公積金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工作,切實維護繳存單位和職工權益,現就相關管理服務措施和操作辦法通知如下:
壹是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落實上級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辦事處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市中心的統壹部署,做好服務大廳對外服務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值守和值班。要加強服務大廳和服務設施的清潔消毒,崗位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
二是積極引導繳存單位和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綜合平臺網上大廳、“幹付通”、手機APP等平臺辦理業務。可以實行預約辦理和錯峰辦理,實現不同時段的合理分流,減少員工等待時間,減少人員聚集。
第三,優化提取流程,方便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人員(包括因感染新型冠狀動脈性肺炎住院或隔離的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的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人員、因疫情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人員,下同)提供信息的時限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可將信息有效期延長至今年6月30日。
四、切實保障受疫情影響群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1.截至今年6月30日,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申請緩繳(緩繳期為6個月)並經市中心批準的,或者企業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經補繳的,其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視同正常繳存,不影響其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超過緩繳期的,按照現行政策執行。2、受疫情影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如果提供信息的時限超過規定的有效期,信息有效期可延長至今年6月30日。3.如果受疫情影響的群眾未能正常還款,還款期限可順延至今年6月30日,不會逾期,也不會作為逾期記錄提交給征信部門,已提交的進行調整。4.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的,逾期貸款本息必須在今年7月1前結清。否則按現行政策計算罰息,並將逾期記錄提交征信部門。
五、因疫情原因,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業務需要延期(後)的,申請人需提供《承諾書》,承諾在疫情防控期間,屬於“感染新型冠狀動脈肺炎的住院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的隔離觀察人員、參與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或因疫情防控暫時失去生活來源的人員”。
六、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壹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靳鑒〔2018〕45號)要求,對於受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延遲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各辦事處應盡快核實情況,並報市中心審批。
贛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