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幹部經大軍區級政治部批準方可報考;華僑、港澳臺青年符合年度聯合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者,可以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網上報名
2009年報考中央戲劇學院的考生必須參加網上報名。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以及留學生應遵照北京考點專業考試時間安排,經中央戲劇學院外事處審核報名資格後,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1、網上報名起止時間為: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2月10日止。逾期不再補報,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09年中央戲劇學院本、專科招生簡章》、查閱招生專業目錄、了解報考信息以及關於網上報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考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網上報名需上傳考生近期壹寸免冠照片電子版,上傳要求及方法詳見我院招生報名系統。
4、考生確認報名信息並成功上傳照片後,可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在考點現場確認時提交。
2009年本、專科招生專業(方向)考試內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初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命題表演
二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聲樂(自選歌曲壹首,無伴奏)
命題表演
三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聲樂(自選歌曲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
形體(自選舞蹈、體操、武術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
命題表演
口試
表演專業(音樂劇方向)
初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命題表演
二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聲樂(自選歌曲壹首,無伴奏)
命題表演
三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詩歌或寓言壹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
聲樂(自選音樂劇或其他歌曲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
形體(自選舞蹈、體操、武術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
命題表演
口試
導演系
導演專業(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初試:
朗誦(自選詩歌、寓言、散文或小說片斷壹篇;根據主考教師要求即興朗誦)
命題表演
二試:
作品分析(筆試:觀摩指定的戲劇或電影錄像後進行分析)
三試:
命題編講故事
口試
電影電視系
導演專業(影視編導方向)
初試:
朗誦(自選散文、小說片斷或詩歌、寓言壹篇,時間限在2分鐘內)
二試:
命題敘事散文寫作(筆試)
三試:
命題編講故事(時間限在4分鐘內)、命題集體小品表演
視聽段落讀解
口試
文化課考試及誌願填報
我院招生辦公室將於2009年4月10日前將《文化課考試通知單》寄出,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發通知,考生可於2009年4月10日以後通過中央戲劇學院網站(www.zhongxi.cn)查詢專業考試結果。
我院將按錄取名額的2~4倍發放《文化課考試通知單》。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文史類、理工類均可,限考英語,數學成績計入文化課總分。
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考生須遵照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報名參加文化課考試。
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08〕14號文件有關規定,我院編制2009年度高職(專科)分省分專業計劃工作將在《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發放後進行,合格生源與計劃比原則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對個別專業測試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應專業計劃設置為“0”,考生可以填報誌願,錄取中若達到我院錄取標準,再行調撥計劃。
錄取
本科錄取原則:本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後,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語成績須達到我院確定的分數線。
高職(專科)錄取原則:
1、高職(專科)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後,按照我院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通過我院專業考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本科兼報高職(專科)但未被本科錄取的本科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參加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時,專業排名在專業考試合格的高職(專科)考生之前。
待遇與規定
1、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京發改〔2004〕2651號文件精神,初試費(含報名費)每生100元,二(復)試費每生80元,三試費每生80元。按照國家價格認證中心頒布的學費標準,本科學費:表演專業、導演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學費10000元/年,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學專業學費8000元/年,公***事業管理專業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院內宿舍750元/年,22號學生公寓900元/年。高職(專科)各專業學費標準19000元/年;住宿費標準750元/年。
2、錄取通知書須妥善保存,新生入學報到時,需同學生檔案壹並上交學院招生辦公室。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和報考條件復查。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學[2003]3號文件。復查中如發現有偽造學歷、考試作弊等舞弊行為者,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4、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學習成績較好,能正常完成學業;誠實守信;能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擔保和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可按相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畢業後壹至兩年內開始還款,畢業後六年內還清。
5、學生就業遵循“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原則,主要流向為各級文化藝術單位;各級電臺、電視臺;報社,雜誌社等。
6、我院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金額為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金額為5000元。同時,我院設立中央戲劇學院獎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最高獎勵金額為6000元。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