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壹方付首付,領房產證。婚後雙方* * *還貸。婚前壹方已支付部分款項並取得房產所有權證,即取得了該房產的產權,屬於婚前夫妻個人財產。婚後夫妻雙方償還貸款不影響房屋所有權。認定為夫妻以同壹財產清償了壹方的個人債務,通常會判令房屋所有人按照實際償還的貸款金額賠償另壹方。
2.婚前壹方付首付,婚後雙方* * *還貸,領房產證。婚前壹方出壹部分錢,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剩下的貸款,房屋的產權證也是婚後取得的,所以房屋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房產分割中,通常以買房支付的金額作為衡量標準。
3.壹方婚前付清全款或婚後以個人財產支付房價款,婚後取得房產證。壹方婚前已付清全款或婚後以個人財產支付房價款,但婚後才取得房屋產權證。因為購房的錢都是壹方出的,也就是屬於壹方個人財產。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交易的穩定性和市場的積極性,房屋歸壹方所有,即歸壹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