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怎麽處理?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
2、市(縣)房管部門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所購商品房屬於現房,需提供產權確認(惠城、仲愷購買現房需提供新的房產證)。
4.采購發票(初始發票或全額發票)
5.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的,提供網簽密碼(網簽密碼從開發商處獲取);沒有網簽的,提供當地房管部門的合同備案證明。
6.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有共同購買人的,應壹並提供購買人的身份證。
7.在其他城市(工作地或戶籍地)購房時,購房人需要提供在購房城市工作或居住的相關證明,如社會繳存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或戶口本等。
8.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在廣東省開立的儲蓄卡或存折(在深圳開立的外資銀行和賬戶除外)。
上述需提供的材料,未標明復印件的,指文件或材料原件。
二、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過戶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如果購房者是單身,房屋交易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契稅完稅證明。
2.如果買家已婚,需要攜帶二手房交易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契稅完稅證明。
3.如果購房者離婚,房屋交易需要提供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契稅完稅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如果買家帶未成年人,需要帶孩子的戶口本。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