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離婚時,涉及的貸款屬於壹種未還清的債務。那麽,這就要先確定,該債務是屬於雙方***同債務,還是壹方債務。然後在確定承擔方式。
2、如果該債務,屬於雙方***同債務,那麽在雙方離婚時,應該***同承擔。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如果該債務,是壹方不知情,或者沒有用於雙方***同的生活開支。那麽該債務,因該屬於借貸方的個人債務,在雙方離婚時,因該由借貸人獨自承擔。
夫妻***同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同簽名或壹方事後追認的***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2、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婚前壹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4、夫妻壹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
第七十八條
夫妻壹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壹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壹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壹方對另壹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