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貸款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2.房產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4.委托書;5、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6.結婚證或離婚證等。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壹)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③抵押合同;(四)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以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據材料;(六)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抵押貸款的程序是什麽?
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3.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4.抵押財產有產權清晰的房地產證,可以上市流通;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以下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
2.評估報告;
3.房地產抵押銀行貸款合同;
4.抵押人身份證(留下身份證並與原件核對);
5.其他相關材料。
擴展數據
抵押分為兩種形式:最高額抵押和傳統抵押。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以抵押物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進行擔保,是壹種不同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型抵押制度。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通常為未來債權;
(3)有最高限額的抵押必須超過最高限額支付;
(4)最高額抵押不得隨主債權的轉讓而轉讓。雖然最高額抵押比傳統抵押更具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仍屬於抵押物,其設立方式和效力與傳統抵押並無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