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有哪些程序?
1.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①借款人身份證及戶口本;(2)購房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收入證明;(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2.貸款銀行的審核: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等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要求售房單位簽訂房產驗收合同。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保險: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托管合同、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在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轉賬:貸款銀行將貸款劃入購房合同中規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賬戶。
房屋抵押合同的內容是什麽?
抵押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貸款金額,即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是借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坐落、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4.抵押擔保的範圍。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5.抵押人和抵押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壹般情況下,借款人和貸款人會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並為統壹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房屋壹旦抵押,原房屋所有人仍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但這壹權利受到限制。
所以妳仍然可以買賣和出租。事實上,抵押房屋的轉讓和出租並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權利。房屋仍然是抵押的標的物,抵押權人的任何權利都沒有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