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有息債務等形式的支出;
2.借款成本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需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持續超過3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中斷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直至購建資產或者生產活動恢復。
當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並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後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合理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企業借款用於購建超過65,438+02個月且建造後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存貨的,在購建相關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並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應當從取得開發項目時開始,截止日期應當在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日。
在此之前和之後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房地產開發建設過程中出現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持續3個月以上的,暫停借款費用資本化。
擴展數據
壹、《房地產開發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壹條第(壹)項規定:
企業為建造和開發符合納稅要求的產品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歸集和分配,屬於財務費用性質的借款費用可以直接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7-借款費用規定: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能夠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按照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百度百科-借貸成本資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