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需要向原貸款銀行申請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轉讓,即辦理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等。賣房者向發放房貸銀行提出相關申請,等待銀行進行審批;
銀行審核經過的,由銀行、賣房者和新買房者簽訂協議,銀行同意賣房者轉使得住房,買房者承諾將售房款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並授權銀行從其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尚
未償還的貸款本息,購房人承諾交易時將房款劃入售房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上;
賣房者和買房者簽訂住房轉使得合同;買房者向銀行提出新的貸款申請,其計算公式計算:貸款額=所購住房市場價格×二手貸款成數,壹般住宅類轉按揭可貸款額度為房價的七成左右,若有擔保的話,可能會更高,商鋪類貸款額度為5成左右,寫字樓大致是六成,廠房最多五成;
辦理房屋過戶口才能辦理還款按揭,流程如下:
1. 在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2. 銀行審核通過後辦理之前的貸款還款
3. 還款後在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4. 新產權證拿出來後交給銀行
5. 銀行放款,買房人每月還月供
6. 交易結束。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在短期貸款到期1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1個月之前,應當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借款人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期還本付息。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二百壹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