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出哪些當事人有什麽樣的違法行為?哪些當事人違反了哪些會計職業道德要求?
(2)哪些單位或部門可以處理相關當事人?並說明原因。
A:(1)A公司張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張三是單位負責人,存在指使、指使他人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根據《會計法》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2)李四、王五作為會計師應拒絕總經理的請求,其行為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中會計師應誠實守信、客觀公正、恪守準則的要求。根據《會計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通報,可以對李四、王五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李四、王五為會計人員,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
2.年底,A公司計劃銷毀壹批已過期的會計檔案,其中有壹張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李會計認為過期的會計檔案只要保存好就可以銷毀。
要求:根據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問題:會計李的觀點是否正確/簡要說明理由。
李的觀點是不正確的。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整理已到期銷毀的會計檔案時,對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結事項的原始憑證(如已超過會計檔案保管期限但尚未報廢的固定資產購置憑證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壹是此類憑證不得銷毀,但應單獨保管,待未完事項處理完畢後再按規定程序銷毀;二是註明未銷毀的原因和本單位的歸檔情況(包括存放地點和編號等。)庫存會計檔案的銷毀和庫存會計檔案的保管。)
3.某商場與某空調生產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生產公司向商場供應5000臺分體式空調,貨款15萬元,商場另貼出壹臺空調機廠對外銷售。為此,商場向空調生產公司開具了654.38+05萬元的匯票,該公司隨後背書轉讓給壹家原材料供應商。當原料供應商的匯票在到期時在某商場兌現時,卻被該商場拒收。原因是該商場因冒充某空調機廠商標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請問答:(1)商場A與空調生產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為什麽?
(2)空調制造商背書轉讓給原材料供應商的票據是否有效?為什麽?
(3)商場A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答:(1)商場A與空調生產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無效,因為合同約定商場A非法使用另壹空調廠的商標對外銷售。
(2)空調生產公司背書轉讓給原材料供應商是有效的票據行為。票據行為內容的合法性主要是指票據行為本身記載事項和程序的合法性,與票據關系基礎關系所涉及的行為是否合法無關。
(3)店家拒付的理由站不住腳。原因是票據權利有因,但票據權利的行使無因。匯票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對抗持票人。
4.B企業主管會計離職,由李接任。李接手後,他的女兒取得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幫助安排女兒當出納。乙企業因缺乏財務人員,未設立會計檔案機構,李要求出納負責會計檔案工作。壹天,反貪局去B企業調查前主管會計的經濟問題。在征得李的同意後,會計檔案管理員將壹些會計憑證和幾本賬簿借給了反貪局。由於會計憑證太多,李要求會計人員銷毀保存了10年的會計憑證。
請問答:(1)李的女兒取得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李燦安排她當出納員?為什麽?
(2)出納是否可以兼任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可以借給反貪局嗎?
(4)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憑證應保存多少年才能銷毀?
a:(1)李燦沒有安排他的女兒當出納員。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聘任會計人員時應實行回避制度。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作為主管會計,李顯然不能讓自己的女兒當這個單位的出納。
(2)出納不能作為會計檔案。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崗位的設置應遵循相互制約的原則。出納還負責審計、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
(3)會計檔案不能借給反貪局。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單位保管的會計檔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他們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並辦理登記手續。
(4)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憑證應保存15年方可銷毀。
5.三星公司壹名采購人員持公司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到壹家銷售公司購買壹批價值654.38+0萬元的貨物,途中銀行本票被盜。隨後,根據購買者的報告,三星通知付款銀行本票被盜,並要求掛失和止付。但銀行審查上述情況後拒絕掛失止付。
問:(1)銀行拒絕掛失止付是否正確?為什麽?
(2)銀行拒絕掛失止付後,三星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護自身權益?
a:(1)銀行拒絕掛失止付是正確的。因為票據法規定,未標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丟失的,不允許掛失止付。
(二)①向人民法院申請公告;②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