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房產證上的過戶和過戶有什麽區別?

房產證上的過戶和過戶有什麽區別?

1.房產證上的過戶和過戶有什麽區別?

1.房產證的轉讓與轉移有三個區別,即:

(1)它們性質不同。劃撥,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取得或者無期限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它是行政行為,不是民事行為。劃撥時壹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期限,但設定壹定的限制條件,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在支付補償費或安置費後獲得分配。壹般不會規定使用期限,但會有限制。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使用者,使用者有壹定的使用期限,需要繳納出讓金;

(2)獲取方式不同。劃撥是政府部門許可並支付補償費用後的使用權,或者政府部門將使用權無償交給使用者。通過掛牌、招標或拍賣方式取得轉讓,屬於有償交易,嚴格限制使用年限;

(3)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不同。劃撥的資金不能轉讓給他人,也不能出租給他人,更不能抵押。且轉讓的使用者擁有壹定的處置權,可以轉讓給他人、出租或抵押;

(4)兩者的使用範圍不同。劃撥土地為政策性用地,只能用於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得用於其他商業用途。目前保障房建設用地也是以劃撥方式取得。

(5)兩者的收購價格不同。劃撥土地由政府無償提供給使用者,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只需支付少量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甚至可以免費獲得;出讓土地由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格向政府購買;

(6)它們的使用壽命不同。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使用者可以無限期使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受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比如現在的住宅商品房使用年限壹般是70年;

(7)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轉讓必須經過原批準使用土地的機關批準,經濟適用房轉讓必須經過壹定年限,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進行補償,而土地和商品房轉讓則沒有此類限制;

(8)補償標準不同。在政府拆遷的情況下,出讓土地的補償標準遠高於劃撥土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第四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轉讓的,受讓人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審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的,轉讓人應當將房地產轉讓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作其他處理。

二、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帶著應該提交的文件,到房管所申請房產證;

2.初審:申請人對申請及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材料即時受理並出具回執,指定時間進行現場查驗;

3.查房,持證人在預定時間內到現場查房,確定房屋的位置、結構、面積,繪制平面草圖並註明尺寸和四周墻壁;

4、審批,根據申請材料和檢查結果,對符合政策要求的進行審批,確定房屋產權;

5.繳費,辦理房產證的產權人按規定繳納證照費;

6、發證,房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房屋產權人到房管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 上一篇:發放貸款備案流程發放貸款備案
  • 下一篇:房貸開始還了但購房合同沒給。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