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貸款原則上是不需要公證的,壹些銀行和放款機構要求做的壹項公證叫“抵押強制公證”,其大致意思就是說如果倒債務人不覆行債務,銀行或放款機構可以繞開繁瑣的法院拍賣程序,憑公證書強制將房產處置用於歸還貸款,大多數私人借貸或公司借貸都會采取這樣的措施。
買賣房屋註意事項:
1、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妳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壹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2、買家拿現金贖樓或自己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贖樓,都是不可取的方法。如果發生交易因意外原因終止、房屋被查封等問題,買家會冒風險;
3、房地產的風險責任,產權轉移前由轉讓人承擔,產權轉移後由受讓人承擔。也就是說過戶後房屋出現損害等風險,是由買方承擔的,所以買方需要在過戶前仔細確認房子是否有質量問題;
4、付首期及資金管理: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管理。事實上,資金管理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管理;
5、簽訂買賣合同:在交定金環節,記者已經提前知會:自主交易可以先簽訂壹個“書面協議”,這個協議與普通的中介的居間合同非常類似,只是缺少了中介那部分內容;
6、選銀行和辦按揭:如果不是壹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
綜上所述,房產稅納稅地點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壹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第十壹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壹)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