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短期貸款簡介
短期貸款(短期$ TERM貸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還款期限在壹年以內的各類貸款,包括生產周轉貸款和臨時貸款。相比之下,它是長期借款。
在我國會計實務中,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或清償壹定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各種借款,償還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短期借款主要包括經營性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
二、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壹是取得借款的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時,應簽訂借款合同,註明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和還款時間等。);二是貸款利息的核算;第三,貸款償還的會計處理。短期借款壹般是短期的,按照取得的金額入賬。
短期貸款的類型:
1.經營性循環貸款:
也稱為生產循環貸款或商品循環貸款。企業因營運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獲得的貸款。企業在辦理貸款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向銀行提交年度和季度貸款計劃,經銀行批準後根據貸款計劃中的貸款收據辦理貸款。
2.臨時貸款:
由於季節性和臨時性的客觀原因,正常的資金周轉不能滿足需要時,超過短期借款計入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臨時貸款實行“逐筆核貸”方式。貸款期限壹般為3至6個月,按指定用途使用,按會計期間歸還。
3.貸款結算: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時,企業為解決貨物發出後、收到貨款前所需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如果企業在交貨後的規定期限內(通常為3天,特殊情況下不超過7天)向銀行收款,則可以申請托收承付以結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