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頂名購房 誰是真正房主

頂名購房 誰是真正房主

隨著房產政策不斷調整,購買二套房、三套房的限制越來越多,不少市民為了省錢,用別人的名義買房。在單位集資建房、團體購房中,這種“頂名買房”的情況也經常出現。但是,許多市民沒有意識到,由於掏錢人沒有產權,產權人沒有掏錢,“頂名買房”之後,糾紛也是接連不斷。近日,黃驊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常某訴被告王某、李某確認房屋所有權糾紛壹案,原、被告雙方系親戚關系,原告欲在黃驊按揭購買住宅樓壹套,因原告及其丈夫的戶口均未登記在黃驊,不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當時在某售樓處工作的被告王某提出以其丈夫李某的名義頂名代表原告與房地產公司補簽了壹份房屋銷售協議,並以李某的名義辦理按揭貸款。原告常某交納定金及首付款後,即以李某的名義按期向銀行交還房貸,並提前將貸款還清。因為合同是被告李某頂名簽訂,所以房屋登記在被告李某名下,後原告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遭到被告李某的拒絕,且被告到房產局將房產證掛失。原告訴至法院,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購房首付及定金款收據、交納房貸記錄、證人證言及在爭議房屋居住多年並持有房產證的證明,已經形成了證據鏈,證明該爭議房屋確為原告所出資購買。雖然房產證上的登記人為被告李某,但應該認定該爭議房屋的所有權證是壹種頂名的購房行為。因此,房產證上的所有人並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法院判決爭議房屋為原告所有。因雙方系親戚關系,為了整個家族的和睦,辦案法官多次調解後,原告給付了被告相應補償款,案件圓滿結案。法官提示:不動產的物權變動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即房屋權屬經登記發生公示效力,無論任何原因導致的房屋權屬登記簿所記載的房屋所有人與實際購房人不壹致,均有可能導致房屋權屬爭議。故在購買房屋等大宗商品時,消費者壹定要慎重對待買賣合同,慎重對待房屋權屬登記,因為合同是買賣行為的重要法律依據,房屋產權登記簿是確認房屋所有人的重要法律認據,切不可因個人感情而忽視法律。

  • 上一篇:等額本金貸款要求
  • 下一篇:惡意騙貸立案標準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