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壹些方法來實現。
方法壹:轉按揭。
所謂“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但據了解,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轉按揭,所以這種方法目前已經很少有人使用。
方法二: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余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余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壹步交易。
方法三: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貸款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行不通,那麽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擴展資料
壹、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二、房貸的參與方,包括提供信貸資金的商業銀行、最終購置房產的購房人,以及房產的業主(包括開發商/二手房的業主),在申請貸款時,還需要有評估公司、房屋抵押擔保公司的參與。
三、房屋貸款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