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的手續
1、議價:出售房子時,若買房相中,肯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壹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2、付訂金:若雙方都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繳納的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是具有契約上的效力的。您收下訂金後,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訂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3、簽約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並付簽約款
4、用印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做為買房子
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
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鑒證明3份
(3)、印鑒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鑒。
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後,賣方就會將印鑒、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5、完稅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並付第三次款。
6、過戶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稅單
(4)、契稅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妳的名下。
要問賣房子要註意什麽重要信息的,過戶無疑是個非常需要註意的。
7、付尾款(過後10至15天內)將剩余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後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戶,並完成過戶、交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