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做好2009年穩定就業工作的意見
(市委〔2009〕9號2009年3月22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努力實現市委十屆五次全體(擴大)會議提出的目標任務,進壹步改善民生,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 *生活質量堪比世界名城的* *城市,現就切實做好2009年我市穩定就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切實提高認識,明確今年穩定就業的總體要求。
(壹)增強做好穩定就業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就業是增長之源、民生之本、穩定之基,是人民最大的民生保障。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等因素的影響,今年我市勞動力供大於求和結構性就業的矛盾將進壹步加劇,就業形勢異常嚴峻。各級各部門要從保就業就是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穩定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壹步增強責任意識,創新思路,落實措施,積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確保實現2009年就業工作的主要目標。
(二)抓好今年穩定就業的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屆五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把就業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打造充分就業城市和創業型城市,著力解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特別是低收入農民勞動力和農民工就業,立足打造充分就業社區。以深化“春風行動”為載體,以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為保障,以創業帶動就業為特色,以出臺“就業再就業新政”為突破口,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努力在解決就業問題、促進充分就業上取得新突破。
(三)今年我市就業的主要目標。確保2009年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6萬人,力爭達到20萬人;引導和幫助城鎮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7.68萬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2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6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第二,加大就業援助力度,促進重點就業群體就業。
(壹)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壹步引導和鼓勵各類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2009年,凡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給予壹次性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在穩定就業的基礎上,對大量招收畢業生並取得顯著成效的用人單位予以表彰。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和我市市屬高校科研項目的單位,應積極聘請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積極實施教育衛生系統吸納和儲備人才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村和社區基層就業。杭州市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工作,到蕭山區、余杭區和五縣(市)支農、支教的,工作滿3年後,給予相應學費和助學貸款補償;應征入伍的,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杭州市軍人撫恤優待的實施意見》(杭政辦發〔2008〕10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高學歷青年參軍的通知》(杭政辦發〔2008〕396號)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落實創業資助和補貼、創業服務、稅收優惠、免除相關費用等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各級政府和社會力量建設創業園,加強大學生實習基地和企業實訓基地建設,深入實施“萬名大學生創業培訓工程”,推進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活動。同時,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擴大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設立範圍,以多種形式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二)積極幫助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充分就業。進壹步拓寬救助渠道,創新救助措施,對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困難家庭失業人員、4050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失業人員實施重點救助安置,確保市救助圈困難家庭人員不下崗,動態淘汰零就業家庭。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納入社區保安、護綠、保潔、助老助殘、就業助理、衛生助理等崗位。、市直機關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吸納持《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編外就業崗位納入公益性崗位範圍。社區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對機關和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所需經費由單位在財政預算中安排。物業公司在社區保安、綠化、保潔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參照社區公益性崗位給予崗位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各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用人單位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鼓勵靈活就業,給予靈活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落實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等政策,鼓勵和支持有能力、有創業願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三)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完善農村勞動力求職登記制度,積極引導有勞動能力、有進入二三產業願望的勞動年齡農村勞動力積極求職登記。重點幫助農村低收入勞動者、低收入農民勞動力、4050農民工、農村退役士兵、農村有壹定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轉移,推動城鎮就業政策向農村延伸。對免費介紹農村勞動力並成功實現轉移就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主城區用人單位招用主城區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實現轉移就業,符合條件的,給予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分別承擔50%;主城區用人單位招用蕭山區、余杭區、五縣(市)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的給予壹定的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資金由市本級和蕭山區、余杭區、各縣(市)分別承擔(其中, 杭州市“百團百村”市級組團對接的鄉鎮就業困難人員轉移就業補貼資金,由開發農村公益性崗位吸引農村就業困難人員轉移就業的街道(鎮)、社區(村)給予補貼。 鼓勵和引導機關事業單位打雜崗位、協管崗位吸納農村就業困難人員轉移就業。對自主創業的本市農村勞動力,給予符合條件的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農村居民享受與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同等的就業和再就業政策。
(四)切實加強農民工穩定就業。完善農民工聯席會議制度,各區縣(市)要參照農民工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相應的農民工協調機制。探索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有效途徑,進壹步落實農民工在杭有收入、有住房、有教育、有醫療、有社保、有救助、有安全、有組織的“八有”目標,努力營造“新杭州人”在杭工作生活的良好環境。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工資支付長效機制,著力解決拖欠工資和農民工工資偏低問題。
三、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1)制定和實施新的積極就業政策。按照“長期性、普遍性、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制定我市新的積極就業政策。進壹步擴大扶持對象,增加扶持項目和提高補貼標準,將《杭州市就業援助證》適用範圍擴大到全部4050人、貧困家庭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登記失業超過1年的人員;提高自主創業、自主創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標準;安排自主創業資金、創業園補貼等。,形成以解決城鎮人口特別是4050人、新增勞動力特別是大學生、農業剩余勞動力特別是低收入農民、農民工就業困難為重點,以鼓勵開發公益性崗位、靈活就業、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培訓促進就業為主要幫扶手段的“新杭州人”。具有“救助時間長、覆蓋面廣、含金量和門檻高”的特點
(二)實施特殊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允許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在壹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和企業職工崗位補貼。承諾2009年不裁員的企業,可給予穩定就業補貼。對因金融危機被裁的企業,但已承諾不裁掉其持有《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家庭成員,且此類人員在2009年底前仍在崗的,可給予壹次性就業補貼。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在勞資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困難企業可以實行臨時彈性工資制度。紮實開展失業動態重點監測報告制度試點工作,定期監測全市重點企業關閉、破產、倒閉和崗位流失情況,研究制定失業管控方案,進壹步規範企業裁員行為,防止出現大規模失業。
四、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努力建設充分就業的城市。
開展壹系列活動,創建壹個充分就業的社區。圍繞建設充分就業城市的總體目標,進壹步深化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包括撤村建社區。到2009年底,確保全市60%以上的社區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主城區老舊社區力爭全部成為充分就業社區,60%以上的撤村建居社區達到充分就業社區標準。同時,擴大創建範圍,提升創建水平,開展充分就業行政村試點工作,全面開展充分就業街道創建活動,探索充分就業區縣(市)創建試點。把促進充分就業作為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的首要任務和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指導員的首要職責,積極推進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站建設,完善社區就業服務功能。街道、社區要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動態管理,創新就業困難人員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就業困難人員重點幫扶制度,設立就業助理,動態掌握就業困難人員基本情況,多渠道分類實施就業援助,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以“春風行動”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困難群眾幫扶活動,努力解決他們的生活和就業困難。
(二)建立和完善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服務體系。以創業帶動就業是新時期擴大就業的主要方向。完善支持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等“壹站式”創業服務機制,爭創國家創業型城市。壹要強化政策支持。進壹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創新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模式。對持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人員、城鎮退役士兵、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個體戶、個體戶,按規定給予再就業減免稅優惠政策。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人員,可申請壹次性支付其未領取的失業保險待遇作為創業扶持資金,對上述穩定經營、帶動失業人員就業的人員給予壹次性獎勵。第二,我們應該鼓勵建設創業園。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勞動者創業所需的生產經營場所,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優先保障經營場所。鼓勵建立創業園,為入園小企業提供有效的培訓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提高創業穩定率。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園,給予主辦單位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入園創業者,給予場地租賃補貼。三要搭建創業項目平臺。采取政府購買創業項目的方式,完善創業項目的征集、評估、推廣和管理,建立創業項目展示基地和專家幫扶服務的長效機制。
(3)完善職業培訓體系。落實積極有效開展職業培訓的保障措施,充分發揮職業培訓促進和穩定就業的作用。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適時拓展培訓職業(崗位)。鼓勵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積極承擔培訓任務,擴大定點培訓機構網絡。完善培訓補貼制度,根據不同情況給予學員培訓鑒定補貼和生活補貼,對培訓後自主創業、帶動他人就業的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開展在職職工培訓,給予壹定的培訓費補貼。完善績效考核獎勵機制,完善培訓考核補貼與培訓效果掛鉤辦法。參加培訓後成功創業的,給予培訓機構後續服務補貼。對培訓成績突出的培訓機構、積極提出培訓訂單的企業、吸引更多合格人員參加培訓的用人單位給予壹定獎勵。
(四)充分發揮教育培訓券的作用。制定《杭州市教育培訓券發放和使用管理辦法》,做好教育培訓券的發放和使用工作,充分發揮教育培訓券的作用。充分發揮社區和企業的作用,確保教育培訓券發放到位,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通過教育培訓券的發放和使用,促進困難企業職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已在杭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在杭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在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遷入杭就業的農村戶籍勞動者參加學歷提升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提高市場就業競爭力,為企業儲備技能人才。
五、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穩定就業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穩定就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到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面抓,形成上下壹體、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要完善責任機制,將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並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考核,堅持壹級抓壹級、壹級帶壹級、壹級負責的原則,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空白”的責任體系。各地要進壹步建立健全就業再就業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領導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加強檢查考核;各成員單位和責任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
(2)強化經費保障。堅持保障民生、突出重點,按照力度最大、政策最優、覆蓋最廣、合力最強的要求,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政策,加大對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投入。再就業資金要專款專用,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把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政策和工作落實到位。
(3)加強輿論引導。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及時總結宣傳就業再就業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大力宣傳就業再就業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營造各級各部門狠抓管理、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壹步完善促進就業長效機制的若幹意見
(市委[2009]10號2009年3月22日)
為進壹步促進就業,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和創業型城市,建設與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質之城”,根據《就業促進法》和國家、省有關促進就業的政策精神,現就進壹步完善我市促進就業長效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完善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救助體系
(1)完善《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適用範圍。
(二)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三)鼓勵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
(四)鼓勵開發公益性崗位安排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五)加強《杭州市就業援助證》的申領和使用管理。
(六)加強新老城鎮就業政策的銜接。
二、完善新生勞動力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制度。
(七)加強新型勞動力就業服務。
(八)落實大學生就業扶持政策。
(九)深入實施大學生培訓工程。
(十)鼓勵新勞動力參加職業培訓。
(十壹)加強對退役士兵及其家屬就業的政策支持。
三、完善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制度
(十二)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求職登記制度。
(十三)引導和幫助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農村就業困難人員轉移就業。
(十四)進壹步加強農民工就業工作。
第四,完善創業帶動的就業支持體系
(十五)改善創業促進就業的政策環境。
(十六)落實稅收扶持政策,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創業。
(十七)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園建設。
(十八)創新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十九)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創業的支持和激勵力度。
五、完善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
(二十)切實加大職業培訓力度。
(二十壹)完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措施。
(二十二)完善對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的激勵機制。
六、完善就業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十三)完善就業組織領導體系。
(二十四)完善就業目標責任制。
(二十五)完善就業和再就業資金保障體系。
(二十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二十七)深化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
(二十八)建立和完善失業預警體系。
(二十九)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
(30)附則。本意見自2009年7月1日起執行。本意見涉及的國家制定的優惠政策,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蕭山區、余杭區和五縣(市)黨委、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具體實施意見。市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相關具體操作細則。
杭州市委2009年10號文件太長,發不了。請查看下面“資源”欄中的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