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建設部房地產業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印發的《城鎮駐軍營房產權轉移和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軍隊房屋產權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產權單位”填總後勤部。登記委托住用單位(即產權管理單位)全權辦理,使用住用單位印章,但必須按《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房地產轉移、變更批準權限,持有總後勤部或各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等大單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產權轉移無效,並不得進行變更登記。同時依據《軍隊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利用軍隊房地產開發,不論數量多少,壹律報總後勤部審批。《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總後勤部[1999]後營字第530號印發)第四條規定: 出售軍隊現有住房,必須經軍區級單位審查並報總後勤部批準,由售房單位組織實施。
二,關於軍產房的相關法律規定。
1、《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1990年4月20日中華人民***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軍隊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實施時間1992-12-01頒布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
3、《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總後勤部[1999]後營字第530號印發)
4、《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利用軍隊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
5、《中華人民***和國建設部房地產業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關於印發《城鎮駐軍營房產權轉移和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實施細則》的通知》
三,軍產房的買賣和繼承。
因軍產房個人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持有的是使用權證,不能繼承和買賣。
民產房就不知道妳說是哪種了.是壹般分為商口房.房改房。回遷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