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房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借款人(買方)需提供資料:
①身份證;
②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變更頁、如是集體戶口也需要首業)、(非本市人士需提供)暫住證;
③學歷證(大專以上學歷的提供);
④職稱證書(有職稱的提供);
⑤結婚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單身證明);
⑥收入證明(加蓋公司章或人事章);
⑦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人事章;
⑧首付款證明;
⑨買賣雙方簽定的《房屋買賣合同》;
⑩軍人提供軍官證、警察提供警官證;
2.借款人(買方)配偶需提供資料:
①身份證;
②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變更頁、如是集體戶口也需要首業)、(非本市人士需提供)暫住證;
③隨各銀行具體要求的不同,應提交的材料會有所不同。
④貸款時需查驗購買方提供材料復印件的原件。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
第十九條 借款人的義務:
壹、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二、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三、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四、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五、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