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招收民航飛行員報考民航飛行員的學生,入學後都是飛行技術專業的。全國有19所高校開設飛行技術專業(本科)。本專業需要學習空氣動力學、飛行力學、飛行性能和控制原理等方面的知識,培養能夠在民航公司從事民航飛行駕駛,符合國際民航運輸機飛行員執照標準和運行管理的高級飛行技術人才。
飛行技術專業基本學制為四年。飛行學員完成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後,可獲得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國際標準的商用駕駛執照、儀表等級資格等相關資格證書。
飛行技術專業是提前錄取專業,考生要根據各省學校的要求填報誌願。如果本人未被飛行專業錄取,不影響考生所報其他院校和專業的正常錄取。
飛行學員是公費培養的。學生在校理論學習期間只需按教育部標準繳納學雜費,飛行培訓費由民航公司承擔。學生在國外航校學習訓練的,由民航公司承擔其在國外航校學習期間的食宿等相關費用。學生畢業後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和相應的資格證,分配到相關航空公司從事民航飛行工作。
民航招聘的誌願組合怎麽填?您可以選擇填寫的“招聘機構和培訓機構”誌願組合的形式和數量,由當地安排招聘計劃的招聘機構和參與合作招聘的培訓機構數量決定。比如在妳的籍貫有招生的院校A和B,培訓機構A、B、C、D(C、D是合作航空公司),那麽妳可以填寫的誌願組合是“A+A”、“A+C”、“A+D”、“B+B”、“B+C”、“B”
但如果填報機構是派出機構,則招聘機構只能是派出機構。比如不能報“A+B”或者“B+A”。在妳的有效飛行誌願達到2之前,或者在妳的心理測試沒有通過復試之前,可以增加飛行誌願的組合。請註意,同壹誌願組合只能填報壹次。如果之前已經填報了壹個誌願組合,則不能再次添加相同的誌願組合,無論是在哪個階段,是否符合條件。可以刪除已報名(未經初審)的誌願組合,但顯示“合格”、“不合格”、“正在審核”的誌願組合不能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