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試點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壹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滿足首套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資投機,因城施策,分類調控,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堅持因城施策,分類調控。
(壹)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和高新區為防止房價過快上漲,實行住房限購。
1.落實住房限購政策。
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含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園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高新區(以下簡稱限制區域)銷售住房(含商品房、二手房,不含公寓,下同)。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區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暫停銷售限制區域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區無住房,可在限制區域購買1套住房。購房時須提供自購房申請之日起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充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予認可。
因安置、繼承、司法判決等取得的房屋。不屬於限購範圍(詳見www.gtfwj.dl.gov.cn市國土房管局網站公布的實施細則)。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婚姻登記狀況、戶籍證明等材料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由相關部門聯合形成,實現服務窗口?壹站?務,按各自職責進行核查。商品房限購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完稅憑證開具時間以二手房為準。(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地稅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2.新購房屋嚴格掛牌。
凡在限制區域內購買新房的,需取得《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
3.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中心城區單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45萬元降至40萬元。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為同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停止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在限購區域,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為30%;已擁有1套住房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首付比例為40%。貸款利率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大連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大連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加強住宅用地購置資金監管。
購買中心城區居住用地的投標保證金和地價必須為自有資金,不得用於開發貸款、資本市場融資、資產管理計劃等資金。(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土地儲備中心、大連銀監局、大連保監局)
(二)其他區市縣和試點地區要因地制宜,加強房價和市場監測分析,促進房地產供求平衡,推動商品住房庫存周期達到合理水平。
(責任單位:甘井子區政府、旅順口區政府、普蘭店區政府、瓦房店市政府、莊河市政府、長海縣政府、金普新區管委會、長興島經濟區管委會、花園口經濟區管委會)
第二,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大力提高租賃住房在住房市場中的比重,優化布局,增加高校、科研院所、交通樞紐地區周邊租賃住房供應,滿足城鎮居民特別是新市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努力保障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務。充分發揮租賃公司服務平臺作用,實現租賃合同網上簽約備案和居住證辦理?整合?服務。(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建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各區市縣政府、試驗區管委會)
第三,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
合理控制商品房上市供應節奏,中心城區商品房項目分期開發建設,每宗商品房預售申請面積原則上不得低於2萬平方米。加大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違規收取購房定金或預付款等費用、未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壹次性公開全部待售房源、未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以物業囤積或變相囤積房源、搭售、不明碼標價、未按?壹房壹價?或者收取標價以外的費用,惡意炒作哄擡房價,發布虛假房源和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市國土房管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行政執法局等部門)
第四,加強輿論宣傳,倡導理性消費
各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倡導規範管理、理性消費的理念,正確引導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對制造、傳播虛假新聞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本通知自2018年3月22日起執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65438+2008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