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青年人才生活補貼:
對畢業3年內(海外留學優秀人才畢業6年內)來鄭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最長發放36個月。
二、高層次人才住房優惠:
對A、B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的首次購房補貼或提供不超過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
對C、D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首次購房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和“雙壹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首次購房補貼。
綜合運用公***租賃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有產權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購並舉為各類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符合條件人才輪候公***租賃住房期間可享受相應貨幣補貼。
法律依據:鄭州市委組織部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支持民營經濟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幹政策》 為加強我市民營經濟人才隊伍建設,引導、支持和激勵廣大人才更好地服務我市民營經濟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壹、支持民營經濟人才引進工作
(壹)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積極為到民營企業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人事代理服務。到民營企業就業並符合“智匯鄭州”人才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生活補貼、住房保障、社會保障、遷移落戶等方面相關優惠政策。在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對吸納高校畢業生達到壹定比例的民營企業按有關政策最高給予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二)支持民營經濟引進高技能人才。貫徹落實“智匯鄭州”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文件要求,補齊企業初期引進高技能人才資金不足的短板,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下、用得好。民營企業引進外省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獲獎選手和急需緊缺的高級技師、技師,根據“智匯鄭州”人才工程相關規定落實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