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應當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去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去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不動產的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需提供房屋的產權證或其他證件;
(三)戶口簿或者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遺囑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遺囑必須公證,其他形式的遺囑因其真實性無法確定暫不采納);
3.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書或者遺囑、遺贈接受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4.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納稅;
房地產繼承和轉讓的程序是:
1.子女申請繼承財產轉移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和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繼承人證明需由市公安局或縣(區)公安局辦理;
2.子女申請繼承財產轉移,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其父母有其他法定繼承情形的,需要取得其他繼承人書面同意放棄財產繼承權後才能辦理;如果父母在世時立了遺囑,他們應該遵守遺囑中的規定。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綜上,丈夫死亡,房貸可以過戶到妻子名下,只要有死亡證明和遺囑,就可以按程序辦理過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 * *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有的歸全部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