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是son的縮寫,意思是網絡借貸,是壹種聚集小額資金借給有需要的人的模式。屬於互聯網金融(ITFIN)的壹個產品。屬於民間小額信貸,借助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技術和金融服務。
2.P2P網貸平臺的運營模式有哪些?
P2P網貸平臺的運營模式;
1,無擔保網絡交易模式,即網貸平臺只做“紅娘”,不承諾保護投資人本金。
2.有擔保的線上交易模式,即點對點借貸平臺,不是純粹的中介。它與擔保機構合作,在放款前核實借款人信息以保護平臺上投資人的本金,同時還負責放款期間和放款後的資金管理,扮演擔保人和共同追債人的雙重角色。
3.線下交易模式,即點對點借貸平臺只是作為壹個傳播消息的渠道,願意交易的雙方需要面對面交談,類似於民間借貸模式,要求借款人抵押,為投資人提供擔保。
4.線上線下交易模式,即設置壹個額度參數。如果交易金額低於該參數,則完全實現在線模式。如果超出參數定義的範圍,可以選擇實行線下交易模式,註意實地考察,要求實物抵押。
擴展數據:
為貸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審判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壹方不承擔擔保責任。有真實意思保證債務履行的,應當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認定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審判借貸案件的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各地人民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包括利率條款)。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