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長春公積金貸款條件
第五條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符合規定條件;
(三)城鎮自住住房的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
(四)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用於購買、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雙方符合上述條件的,只允許壹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六條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提供擔保。擔保方式包括:以購買的自住房屋、自有房屋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屋作為抵押;或質押長春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有價證券;或者有能力代為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具體貸款擔保方式由長春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不同貸款類型確定。因提供貸款擔保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七條借款人以所購自住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以該住房的全部價值作為貸款抵押物。
二、長春公積金貸款流程
第十壹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貸款申請書;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三)身份證明;
(4)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
(五)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長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長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授權的分支機構在收到貸款申請及其他符合要求的材料後,應當對借款人是否具備貸款條件、申請貸款的金額和期限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後,通知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與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辦理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及相關手續,經長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通知貸款銀行發放貸款。
三、長春公積金貸款額度、期限
貸款額度: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原則上不超過60萬。壹般借款人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已婚:夫妻雙方;未婚:借款人50%)確定貸款額度,參考總房價。
貸款期限: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至30年,二手房期限為1至20年,但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止不得超過5年(男65周歲,女60周歲)。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2-04。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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