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現金管理系統
第壹條壹般規則
為規範公司財務行為,加強對公司支出結算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現金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現金儲備和保管
(1)為維護財務紀律,除公司財務部和獨立法人單位財務部外,各部門不得存放滯留現金或設立自己的小金庫。
(二)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應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鑒於我公司遠離市區,存取現金不便,庫存現金限額可大於限額儲存。最高額度控制在20000元以內,超出部分壹定要及時送到銀行。各部門借款超過10000元的,必須提前壹天通知財務部。
(3)大額存取款必須由財務部會同保衛人員進行,以確保安全。
第三條現金使用範圍
(壹)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不需要通過銀行轉賬結算,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按國家政策以現金結算。
(二)下列費用不限於2000元: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撫恤金、喪葬補助費、救濟費、業務提成,以及勞務費、交通費、運輸費等與個人的經濟往來。
第四條現金借款程序
(壹)正常借款的差旅費、辦公用品費和醫療費;業務單位之間的物資采購和現金交易借入現金,應由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原則上不得借入非經營用途的貸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三)除上述情況外,嚴禁私借公款或以其他名義借用公款。壹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各種費用的報銷程序
(1)報銷人填寫公司內部對賬單,按照財務部統壹要求整理並附原始憑證後提交報銷,由經理和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總監簽字,總會計師(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
(2)特殊費用
產品推廣費、廣告費、展覽費、展位費及其他與銷售相關的費用;向新聞媒體支付的費用,以及社會捐贈、贊助費、社會救濟、IS9000質量體系認證費、各種罰款等費用,必須經總會計師和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現金結算紀律
(1)出納在辦理現金支付業務時,必須以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作為支付依據。沒有經過審核的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審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查包括日期、單位名稱、稅務監制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名等相關內容。凡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手續不全的費用壹律拒收。如果發票被塗改,將不予接受。
(二)不準用白條沖抵庫存現金,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帳,不得留帳外。
(3)借用現金,原則上借款人應在出差或業務結束後五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還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到財務部辦理暫停結算手續。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壹個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4)原則上舊賬不清,新賬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
(5)所有支出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簽字。
第二章轉賬結算管理
第七條轉賬結算管理
(1)月初,用款部門提交支出計劃。在此基礎上,財務部編制當月資金收支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後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當月全公司實際支出金額。
(二)財政部門根據收支平衡計劃,協調相關部門使用支付資金。
第八條轉賬結算審批
(壹)供應部門、項目部等部門,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需要資金的時間和數額,報財務部。因特殊情況或計劃不周,生產經營確有
如確有必要,用款單位須提前三天增加用款計劃,總會計師(分管副院長)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
(二)工資、稅金、電費等大額支出;其他非生產經營費用由總會計師(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經總經理簽批的急付款,壹般在貨款支付之日起65,438+00天內,憑取得的發票辦理提貨、驗貨、入庫、退余款手續,否則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三章現行會計管理制度
第九條現行會計管理原則
(1)準確性原則:嚴格區分債權和債務賬戶的界限,不將兩種不同的業務合並起來相互抵消,只反映差異,會影響相關考核指標的準確性和可比性。
(二)及時性原則:凡通過往來賬戶結算後產生成本或費用的業務,必須及時結算並計入當期損益,避免因結算延遲而影響經營成果的真實性。
(3)效益原則:定期核對賬目,及時清理欠款,減少壞賬損失,處理好回款期與銷售折扣的比例關系。算好每壹筆賬,加快資金周轉,減少資金占用。
第十條往來賬務管理的賬務及核對
(壹)使用統壹的賬戶代碼和規範的賬戶名稱,並要求壹個業務單位有壹個明細賬戶,原則上不允許在壹個單位設立兩個以上的明細賬戶,避免錯付和人為增加對賬成本。
(2)在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目時,必須以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為基礎,真實、詳細地記錄相關業務的來龍去脈、日期、訂單號、金額、負責人,以便雙方核對賬目。
(3)營業部退回的貨款及時存入銀行,出納每五天上報現金(銀行存款)統計,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余額和貨款回收情況。
(4)財務及銷售人員應定期與其他單位核對賬目,確保公司賬目與往來單位賬目壹致。對開業壹年以上的單位,應付賬款有借方余額的單位或個人,雙方對賬余額不壹致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因對方經營不善即將破產的單位或個人,要重點清理。
(5)在與各單位結算和清理欠款過程中,財務部有權要求業務經辦人員提供資料,介紹情況,協助清賬,經辦人員有義務積極協助工作。
第四章財政支出體系
第四十三條財政支出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遵紀守法,嚴肅財經紀律。
2.註重實效,提倡節儉。
3、加強管理,嚴格審批程序。
4、責任到人,違章操作必追究。
5、量入為出,先急後緩。
第四十四條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需要通過銀行轉賬結算的,必須有往來單位蓋章的收據。根據國家政策,2000元以下的零星費用可以用現金結算。確需以現金結算2000元以上往來款項的,必須經金融機構負責人批準,並由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簽收支付。財務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公司的錢直接支付給往來單位和個人。
下列費用不受2000元限額的限制:
工資、獎金、辦公用品、差旅費、招待費、培訓費、撫恤金、喪葬補助費、救濟費、業務提成、與個人發生的勞務費、交通費。
第四十五條現金結算紀律
(1)出納在辦理現金支付業務時,必須以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作為支付依據。沒有經過審核的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審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審查包括日期、單位名稱、稅務監制章、經濟內容、經辦人簽名等相關內容。凡違反財經紀律政策、經濟法規、手續不全的費用壹律拒收。如果發票被塗改,將不予接受。
(二)不準用白條沖抵庫存現金,收付款項必須按規定入賬,不得賬外存放。
(3)借入現金,原則上應在出差回來或業務完成後15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還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借款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到財務部門辦理暫停結算手續。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個月。如果貸款逾期,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利息。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後,可免除或減少逾期利息。
(4)原則上舊賬不清,新賬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六條轉移支出管理
(1)月初,用款部門提交支出計劃。在此基礎上,財務部編制當月資金收支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先急後緩”的原則與各部門綜合平衡,安排當月全公司實際支出金額。
(二)財務部根據收支平衡計劃,協調各相關部門使用支付資金。
(三)轉移支付的審批
采購部、項目部等部門應根據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預測需要用錢的時間和金額,並上報財務部。因特殊情況或計劃不周,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資金使用單位須提前三天追加資金使用計劃,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七條借入資金的程序
(a)差旅費、辦公用品、醫療費的正常借款,物資采購的現金借款,業務單位之間的現金往來,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批準;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部門負責人、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2)原則上不得借入非經營用途的貸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3)不準向外單位借款。特殊情況下確需借款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四)除上述情況外,嚴禁私借公款或以其他名義挪用公款。壹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八條各種費用的報銷程序
(1)用於日常生產的原材料費用,供應經辦人員應在原始憑證上簽署材料驗收單,由主管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總監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
(2)計劃內日常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辦公用品費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部登記,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各級員工到下屬單位出差,由被訪單位負責安排住宿和駐地交通,報銷往返路費和途中出差補貼,其他時間不計算差補。員工參加各種會議、學習班、培訓班,經總經理批準,由主辦方統壹安排住宿和當地交通,費用據實報銷,不發出差津貼。不享受通訊補貼的員工,根據出差次數給予10元/天的電話補貼。
(3)禮品費、招待費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部登記,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四)出席會議的費用、出席會議的差旅費、乘坐飛機的差旅費等。由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5)生產性工資支出:經企業管理部、財務部審核後,報人事部審核,再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非生產性工資支出:經人事部門審核後,報財務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六)福利支出: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後購買發放。報銷時,由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審核,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7)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修等費用應事先申報,由分管副總裁、總經理審批(汽車維修除外),報銷由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生產用固定資產由企業管理部登記,物流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登記,每年至少與財務固定資產明細賬核對壹次,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8)設備的技術改造、新項目的發票賬、貨款等。由主管領導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9)銷售業務發生的壹切費用,由銷售負責人審核,財務部相關崗位審核蓋章,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總經理批準;
(十)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經相關崗位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
(十壹)以上未列的其他費用,單項金額較大的支出,經相關崗位審核後,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九條石膏礦財務支出實行聯簽制度。
為加強全資子公司平邑石膏礦的資金支出管理,根據管理權限不同,設置A、B兩組共同簽字人。(不管什麽事,費用都要經理和他的部門經理先簽字。其中,B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主管副礦長、礦長依次簽字批準,適用於主管機關批準的預算或標準以內的費用性資本性支出和零星生產性支出。A組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分管副礦長、金鑫財務部經理、礦長依次簽批,適用於單筆資金支出5萬元以上、單筆支出3000元以上、職工借款5000元以上的壹次性支出業務、工資福利支出、賬齡2年以上的應付賬款支出、超出壹定範圍標準的其他支出。
審批人外出或其他原因,特殊情況需要支付的,審批人應在線或電話告知財務支付,返回後補簽。
第五十條各簽字方應負責:
經理及其部門經理應對支出項目的真實性和價格的合理性負責;
財務機構負責人和財務部經理(副經理)應對支出項目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國家和公司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定的操作程序負責;
礦長、經理、董事長應對支出項目是否符合公司戰略方向、經辦人員是否在授權範圍內行事、是否符合集團公司利益負責。
所有簽署方都必須負責任。如果公司利益受損,所有簽字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損失數額較大的,個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壹條制度制定和修改權限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和修訂。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應按程序書面報告財務部。
第五十二條各單位制度的制定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報財務部門審批,按相關程序下發後實施。相關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補充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五十三條系統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