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事人遭受貸款平臺強制下款的,應當首先報警,維護合法權益。同時,如果當事人與貸款平臺之間本身存在合同關系,貸款平臺未按照合同約定下款,超出合同約定部分屬於強制下款,當事人還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追究貸款平臺的違約責任。
強迫交易罪如何認定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強買強賣商品的;
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3、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5、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強迫交易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麽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被害人輕微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
3、強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強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強迫交易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2000元以上的;
5、強迫他人購買偽劣商品數額5000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1000元以上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