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貸款人跑了怎麽辦?
做擔保壹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壹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
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壹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
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
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
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麽擔保人是要承擔壹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
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到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麽關鍵是在判決後銀
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
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
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
《關於人民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
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二、銀行貸款人跑了怎麽辦?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因此銀行向,被告人去不了,也沒申請保全各項資產,比如房產,汽車,存款,股票等等,之後會缺席判決,並強制執行,但不會判刑。
但是,如果采取故意或者提供虛假資料貸款,銀行報案後,檢察院可以按罪,就有可能判刑。
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麽辦
借款人跑了的話,那麽有可能這個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這個還是要看合同的內容,如果不是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麽自己是需要去把這個貸款人的信息提交給銀行,讓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