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或學費減免資助期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壹個學制期。
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範圍
應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以下簡稱入伍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壹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後,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壹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並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標準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或學費減免資助期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壹個學制期。對復學或入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的不在學費減免範圍之內;攻讀更高層次學歷後二次入伍,可以類比第壹次入伍享受更高層次學歷教育階段的資助。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同出資設立的,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