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用社擔保人的期限?
擔保分為壹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壹般采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壹般約定為到期後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參照以下:《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妳是2005年7月11日擔保,期限壹年,那麽此筆貸款就是2006-7-10到期,信用社於2007-8-6的話,沒有過擔保期限。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
看借款人借款類型,如果是最高額授信合同,對應的是最高額擔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對應的是保證合同,通常在壹年以內。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特殊規定
第壹,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準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妳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妳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妳。
b)妳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可能被宣判破產。
c)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壹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選擇向所有或其中壹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妳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可持有壹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可限定只擔保壹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壹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采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采取法律行動。
在下,金融機構可致使壹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壹樣,除非他是壹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三、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是幾年
抵押貸款壹般最長可以達到30年,壹般最長需要3年,具有時間取決於當地機構的辦理貸款時限。
四、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期限是多久?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看借款人借款類型,如果是最高額授信合同,對應的是最高額擔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對應的是保證合同,通常在壹年以內。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摘要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提問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看借款人借款類型,如果是最高額授信合同,對應的是最高額擔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對應的是保證合同,通常在壹年以內。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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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別人擔保壹年10萬,可是過了兩年了銀行給我打電話說兩年20萬,那個10萬他還了以後有貸了20萬,可是這20萬沒給我說,我也不知道,現在銀行給我打電話怎麽辦提問
擔保合同無效,保證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是無效保證的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無過錯則無責任。1.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需承擔責任,至於無效的原因怎包括很多種,比如意思表示不真實,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
2主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3債務人對抗債權人的抗辯事由,擔保人可以適用。回答
他第二次貸款沒給我說,那麽他貸的款給我有關系嗎提問
沒關系的回答
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沒有關系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