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陽市以外其他地方就業,且在就業地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信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所需材料和貸款流程如下:
壹、貸款材料
除我市規定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備資料之外,異地貸款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壹)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二)《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承諾書》。
為方便聯系借款人,需提供在我市工作居住的親屬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或壹位在繳存地工作居住的親屬聯系方式和身份信息。
二、貸款流程
(壹)提出申請。申請人向信陽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異地貸款申請,領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信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審批表》,我中心接受職工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壹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開具相關證明。申請人持《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到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真實填寫並加蓋繳存地公積金中心業務公章;
(三)貸款受理。申請人向信陽市公積金中心遞交包括上述證明在內的異地貸款所需的完整資料,現場填寫《職工申請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諾書》,符合貸款條件的,為借款申請人開具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賬戶,予以受理。
(四)貸款辦理。申請人按本市正常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辦理。
(五)結果反饋。信陽市公積金中心將發放貸款結果反饋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在異地還款期間個人帳戶轉移的,繳存地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