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看下表:
標有序列號的部分解釋如下:
①廣義的金融資產還包括貨幣資金和長期股權投資,但適用單獨的會計準則,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於股權投資,是作為金融資產(狹義,下同)核算還是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很多同學分不清楚,請看下表:
其中,主要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相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投資,即壹般情況下持股比例低於20%的股權投資。其實要區分是否有引用。有報價的,作為金融資產核算,沒有報價的,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需要註意的是,這部分股權投資的減值,無論是否作為金融資產入賬,都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計提,但只要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其減值就不能轉回,壹旦計提,
②除貸款和應收款項外,其他三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我們理解時,應該把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放在壹起,兩者都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前者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後者計入資本公積,並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得從其他三類金融資產中重新分類。在我國證券交易市場不完善的條件下,目的是遏制利潤操縱。
③對於債券投資和貸款,即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貸款,* * *同樣的壹點是存在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投資收益的問題。對於壹些沒有理財知識的同學來說,還是不能很好的理解這壹部分。
先舉個小例子。如果妳在銀行存100元,年利率2%,三年復利。每年年末妳提取65,438+00元,到期後全部提取。所以:
第壹年年初,妳的存款余額=100元;
第壹年年末,妳的存款余額= 100×(1+2%)-10 = 92元;
第二年末,妳的存款余額= 92×(1+2%)-10 = 83.84元;
第三年末妳會得到= 83.84×(1+2%)= 85.5168元。
年提取現金為:第壹年65,438+00元,第二年65,438+00元,第三年85.5438+068元。
按2%的利率貼現,其現值= 10/(1+2%)+10/(1+2%)2+85.5168/(1+2%)。也就是說,妳每年提取的現金是105.5438+068元,但是扣除時間價值後,相當於第壹年年初的100元,也就是說時間價值是5.5168元。
然後回到金融資產,我們開始理解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未來現金流等等概念。上面這個小例子,每年年末的存款余額其實就是攤余成本,2%相當於實際利率,每年提取的現金就是未來的現金流。
第壹年年初現值為65,438+000元。如果折現到第二年末,則為85.565,438+068/(65,438+0+2%) = 83.84,為攤余成本。如果第二年末存款到期時預計只能收到81.6元,低於原預測的85.5168元,那麽第二年末新的預計現值81.6元=81.6/(1+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