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訂協議的過程中,委員會以各種方式通報了這壹決定。例如,2002年7月22日的新聞稿介紹了征求意見稿第二稿的修改情況。此外,QIS3技術指導文件還介紹了修訂的原因。因此,本文僅介紹2002年6月5日至10月技術指導文件第壹支柱(即最低資本要求部分)的修訂情況。這也有助於讀者跟蹤新協議的變化,關註主要變化。根據IRB框架的要求,銀行可以使用風險加權資產的預期損失(EL)。對於大多數風險,風險加權資產的預期損失等於12.5 X PD X LGD X EAD。委員會再次審議了QIS3技術指導文件中普通制劑的處理方法。委員會計劃調整確定可能包含在二級資本中的超額壹般準備金的標準。超額準備金可以繼續以壹對壹的比例抵消IRB的資本要求,但僅限於IRB資本要求的預期損失超過二級資本中合格準備金的最大值。
委員會註意到,對於普通準備金和預期損失之間的關系有不同的看法,特別是已經包含在二級資本中的普通準備金。但采用其他方法處理這類準備,會影響壹級資本和總資本比例。從實踐的角度來看,這種影響無異於重新定義監管資本的構成。在修訂巴塞爾協議II的過程中,委員會很久以前就決定不采用這壹措施。委員會繼續認為,資本構成的修改必須是對資本構成所有方面的綜合考慮。
委員會修訂了處理逾期貸款的標準方法,並在壹定程度上考慮了準備的作用。考慮專項準備金相對於貸款余額(扣除專項準備金和合格抵押或擔保後)的規模後,逾期貸款的風險權重不同。例如,當專項準備金不低於貸款余額的20%時,該筆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在沒有任何特殊準備的情況下,逾期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50%。此外,如果逾期貸款以標準法不認可的抵押物抵押,專項準備金達到逾期貸款余額的15%,則該筆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
合格的循環零售風險敞口(QRRE)。
合格循環零售風險暴露的風險權重曲線的斜率已經根據定量影響分析的結果進行了修改。最大相對系數從QIS3指導文件中的0.15降低到0.11。此外,該函數允許未來的邊際收益抵消75%的預期損失。
該委員會認為,QRRE相對較低的資本要求可能會激勵銀行改變向消費者放貸的方式。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式可能導致銀行通過循環貸款(如信用卡)的方式建立零售貸款業務,而不是無擔保的個人長期貸款。
QIS3沒有要求銀行預測在不從事無擔保個人長期貸款的情況下發行信用卡的潛在影響。零售貸款的此類變化可能使其資本要求低於委員會在考慮QIS3結果後認為合適的水平。作為未來對新巴塞爾協議和過渡期總體資本底線的審查,委員會將考慮這壹變化的影響。
壹般來說,委員會成員將仔細監督銀行貸款的分類,並通過檢查或其他方式確保執行的壹致性。特別是,他們應該努力確保銀行不會為了降低資本要求而對貸款進行重新分類。
詳情見第202至203段和第299至300段。作為過渡措施,委員會還建議以住宅作為抵押的零售貸款的LGD應為10%。由於房價的潛在周期性較長,短期數據無法準確反映。因此,在實施IRB法的前三年過渡期內,以居民住房為抵押的零售貸款的LGD不得低於65,438+00%,該類貸款項下所有分項均如此。在過渡時期,委員會將重新考慮它的底線。
該委員會還采取措施,根據《標準法》和《移民和難民委員會法》規定了住房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本數額。使用標準法時,以借款人現有、即將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作為抵押的貸款權重為35%。
詳情見第235和45段。(專業貸款,SL)
IRB法將專業貸款作為公司貸款的子項目。專業貸款是指為單個項目提供的融資,其還款與相應資產池或抵押物的運作密切相關。對於專業貸款,三稿中單獨列出了商業用房,因為與其他類型的專業貸款相比,這類貸款的損失率波動性較大,被稱為高波動性商業地產。
QIS 3技術文件指出,不能按照公司IRB法估算PD值的銀行,需要將其專業貸款的內部評級納入監管部門規定的五個等級中。第壹檔有自己的風險權重。監管部門規定該類貸款的風險權重高於其他專業貸款,因為其潛在風險較大。本文規定了納入監管標準文件的要求,供銀行參考。
作為各國自行決定的內容,第三稿允許使用具有監管等級的銀行,對“強”和“好”的風險暴露給予優惠的風險權重。條件包括專業貸款剩余期限小於2.5年,或者監管部門認定該行放貸等風險特征明顯嚴於相關監管規定的納入標準。(高波動性商業房地產,HVCRE)
以上介紹了HVCRE的加工方法。第三稿進壹步解釋了IRB基本法和高級法關於民族自決的內容。目的是提高這方面的風險敏感度。IRB初級法和高級法在各方面處理HVCRE的方式與IRB法處理公司貸款的方式相同,並具有單獨的風險權重函數。無法估計HVCRE的LGD和違約損失率的銀行必須采用監管機構為公司貸款規定的參數。在2002年6月5438+10月第二份證券化工作文件公布後,委員會繼續加強與業界就證券化的處理,尤其是以內部評級法處理證券化的交流。在上次咨詢中,銀行對監管公式的主要技術內容表示支持,但對壹些內容提出質疑,即監管機構對高度次級頭寸、償還順序極高的頭寸以及延伸至信用質量極高的頭寸的處理方法的覆蓋。作為背景信息,監管公式主要是為發起銀行制定的,以確定未評級證券化頭寸的資本要求。其他銀行也可以使用該公式,前提是擁有相應資產池的詳細信息,並得到監管部門的同意,因為該公式要求以IRB法的資本金額作為主要輸入參數。
在第三稿中,委員會再次強調,從屬程度極高的頭寸應當從資本中扣除。發起銀行必須從資本中扣除低於KIRB底線的所有頭寸。同樣,投資於第三方設立的證券化的銀行必須從其資本中扣除無評級和低信用的頭寸。委員會認為,這項規定是必要的,以便為不持有或不承擔此類潛在高風險頭寸的銀行提供激勵。對於證券化中的大多數頭寸,監管公式相關的信用風險模型提出的資本要求為零。委員會認為,所有形式的證券化都會給銀行帶來壹定程度的信用風險,因此在使用監管公式時,資本要求的底線將繼續設定在56個基本點。整體而言,根據業界的意見,委員會簡化了規管方案。
關於流動性的便利性,證券化的框架做了壹些改變,補充了確定流動性便利性的標準。IRB銀行的資本要求也發生了變化。此類銀行提出流動性便利時,必須持續計算資產池風險暴露對應的KIRB。否則,這種風險必須從資本中扣除。計算KIRB的方法取決於相應風險暴露的類別。例如,銀行必須計算每個公司在資產池中的風險暴露的IRB資本(即“自下而上”的方法)。相比之下,如果資產池僅包括零售資產或合格的企業應收款項,則可以計算整個資產池的資本要求(即“‘自上而下’法”)。
行業代表歡迎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來確定監管公式下的資本要求。但是,他們認為其適用範圍狹窄,因為它只適用於剩余期限少於壹年的無擔保應收款。否則,應收款必須有擔保。考慮到證券化涉及期限較長的無擔保應收款,在個別情況下,壹年期限的要求可以放寬。只要監管部門認為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過於復雜,銀行就可以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計算資本要求。如果在證券化框架之外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那麽壹年剩余期限仍然有效。
如果銀行使用“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計算KIRB不現實,在某些情況下,經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暫時使用標準銀行法計算流動性便利的合格資本。為鼓勵大型國際活躍銀行和高操作風險銀行采用高風險敏感度的AMA方法,委員會計劃允許部分采用該方法。第三稿提出,只要能夠在全球並表的基礎上納入銀行的所有重要風險,銀行可以使用基本指數法或標準法計算部分業務的操作風險,使用AMA計算其他業務的操作風險。除非監管部門另有規定,壹旦銀行獲準使用更高級的操作風險計算方法,銀行不得使用其他更簡單的計算方法。
AMA做出的另壹項調整是,在計算監管資本時,承認保險是操作風險的風險緩釋工具。在滿足第三稿最低標準的情況下,銀行的保險可以占操作風險資本要求的20%。
委員會QIS3的結果顯示,G-10國家銀行使用簡單方法(基本指數法和標準法)計算操作風險所需的資本總體上符合占當前最低監管資本65,438+02%的目標。然而,不同國家的銀行之間有很大的差異。深入分析發現,造成這種變化的原因在於總收入與貸款利息收入引起的信用風險之間的關系。對壹些銀行來說,按總收入計算的資本要求需要雙重計算信用風險資本要求。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各國監管部門可以決定允許銀行采用另壹種標準方法,只要監管部門認為這種方法更有效,比如可以避免各種風險的重復計算。該標準方法引入了壹個基於零售業務和公司業務總額(貸款和其他銀行賬戶資產,而非總收入)的系數,假設其他業務的系數保持不變。此外,該行並未對六條產品線的總收益進行細分,而是采用了壹個保守系數,即18%來計算相對總收益,從而找到了壹個更為保守的資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