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信貸(consumer credit service)是金融創新的產物,是商業銀行陸續開辦的用於自然人(非法人或組織)個人消費目的(非經營目的)的貸款。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是國有商業銀行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適應金融體制改革、適應金融國際化發展趨勢的壹系列全方位變革的重要措施之壹,它打破了傳統的個人與銀行單向融資的局限性,開創了個人與銀行相互融資的全新的債權債務關系。
個人消費信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采取信用、抵押、質押擔保或保證方式,以商品型貨幣形式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貸款對象的不同,消費信貸又分為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買方信貸是對購買消費品的消費者發放的貸款,如個人旅遊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短期信用貸款等。
賣方信貸是以分期付款單證作抵押,對銷售消費品的企業發放的貸款,如個人小額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汽車貸款等;按擔保的不同,又可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和信用貸款等。個人短期信用貸款的開辦,標誌著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經營觀念,開拓業務新領域,對傳統業務模式的突破;
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順應了國民日益增長的金融產品多元化需要,優化了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結構,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創利渠道,也有利於啟動市場、擴大內需,增加消費品生產,形成生產——消費——生產的良性循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對引導個人有計劃消費、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活品質也有著極積意義。但由於中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機制、個人經濟行為尚不規範,加之個人消費信貸開辦的時間不長,尚沒有多少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所以,此項業務有著許多新的課題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