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的相應條件
壹、eb-5投資移民條件
1,投資本金50萬美元,投資期限5年;
2.申請人必須年滿265,438+0周歲,配偶及265,438+0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請移民;
3.申請人不需要對業務背景、教育程度和語言能力有任何限制;
4.申請人必須有50萬美元的資金合法性證明(不壹定是個人投資者積累的,其他方式如贈與、繼承、貸款等。也可以用,而且必須從合法渠道獲得);
5.申請人在申請移民前必須投入規定金額的投資。
二、優秀人才移民美國的條件
1.此人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有傑出的才能,並壹直得到所在國或國際的壹致認可,其成就有大量文字材料可以證明;
2.這個人想進入美國,繼續從事自己擅長的行業;
3.這個人進入美國後會給美國帶來很大的好處。
第三,美國親屬的移民條件
1.美國親屬移民分為有配額限制和無配額兩類。美國親屬移民受配額限制,受年度移民配額限制。有壹個等待期,也就是說,他們需要被安排。根據以下關系,可分為四種類型:
1.1.familyfirstpreference親屬,每年23400個名額。
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21歲以上),包括21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申請過程需要6年左右。
1.2.familysecondpreference,年度額度114200,
美國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65,438+0歲以下的獨生子女,至少占每年配額的77%,申請過程需要5年左右。
265,438+0歲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是美國永久居民,約占每年配額的23%,申請過程約需9年。
1.3.familythirdpreference,每年名額23400。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家庭的申請過程大約是8年。
1.4.familyfourthpreference,每年65000個名額。
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和21以下的獨生子女。
但這種親屬移民的另壹個前提條件是,美國公民必須年滿21歲。
2.沒有配額限制的移民被劃分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包括美國公民配偶、美國公民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美國公民配偶與其前夫或前妻18周歲以下未婚子女、美國公民合法收養的16周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及21周歲以上美國公民父母。作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可以隨時移民美國,沒有配額限制,也就是沒有綠卡等待期。主要類別如下:
Cr 1——結婚兩年內申請,美國公民申請配偶(21以下未婚子女為cr2),申請流程約為1和3個月;
IR 1——結婚兩年後申請時,美國公民申請配偶(ir2為21以下未婚子女),申請流程約為1和3個月;
ir5-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申請過程需要壹年半左右;
k3-cr1(美國公民申請配偶)的優先類別是k4(其21歲以下未婚子女),申請過程大約需要9個月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