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銀行可以通過其分行和子公司或通過與中國金融機構的合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在這方面,業務將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有可能外資銀行通過人民幣資金拆借市場為相關證券公司承銷股票和債券提供資金,為壹些有競爭力的大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甚至短期融資,使壹些重要行業和企業的優秀客戶成為其服務對象,與中資銀行在這些領域的批發業務形成直接競爭。在我國金融體系中,批發業務業務功能分散,管理手段不全,整體競爭實力遠低於國際先進水平。管理思想和理念與國際國內經濟發展變化不相適應。國內外嚴峻形勢的對比使我們認識到,完善我國批發銀行的組織體系,完善其業務功能,增強其整體競爭力是當務之急。在中國證券業,批發業務機構和批發業務的競爭力更弱,沒有壹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強大的全國性投行,主要以項目融資、證券發行和承銷等批發業務為主。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全國性批發銀行,在未來的國際市場競爭中將直接面臨外資批發銀行與其他從事批發業務的大型銀行競爭的歷史使命。
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金融業的出路在於改革和創新”。西方國家雖然與我國社會制度不同,但其金融市場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都是現代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可以而且應該本著“拿來主義”的原則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因此,西方銀行業,特別是批發銀行和批發銀行業務的最新動向,包括新的金融管制法、商業銀行的新競爭對手、金融市場的新客戶,以及新開發的銀行業務領域、新的金融產品和新的管理方法,都對我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我們必須積極研究、掌握、借鑒和吸收西方國家批發銀行和批發銀行業務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在外資銀行在我國開展批發業務之前積累壹些經驗,以成功抵禦外資銀行對我國銀行業務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