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提取分為購房提取、償還商業貸款和償還組合貸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如下:
壹、購房提取
1.首次處理(包括未經核實的信息)
壹手房子/公寓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全款購物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二手房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員工以電子轉賬方式繳納契稅的,需提供《武漢市房屋交易納稅通知書》或《武漢市房屋交易稅務協調信息表》(無需蓋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明》)。
2.再處理壹次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
1.首次處理(包括未經核實的信息)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貸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2.再處理壹次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註:商業貸款借款人每次申請提取都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分中心進行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托人代為查詢信用報告的授權委托書公證。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
第壹次(包括未經核實的信息)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貸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2.再處理壹次
(1)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加蓋單位財務印章壹套);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註: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借款人每次提取都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的開戶銀行或分中心進行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委托人代為查詢信用報告的授權委托書公證。
擴展數據:
提取條件:
壹、購房提取
1,員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時間在2010(含)之後,且該房屋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員工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時間間隔超過3年;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此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退房的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
1,員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並選擇商業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職工及配偶可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滿6個月後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職工與本人最近壹次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的時間間隔超過1年;
4.職工及配偶每次支取總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余金額(轉入借款人同意還款的銀行儲蓄賬戶),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5.支取時,借款人需要到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只有在商業貸款抵押合同中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的情況下才能辦理;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
1.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及其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其配偶只有壹次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根據武漢市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及配偶2010(含)以後無住房消費記錄;
3、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結算;
5.組合貸款還款期內,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最長連續逾期在3期以內(不含);
6.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從提取公積金時算起,需要1年;
7.職工及其配偶每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余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的銀行儲蓄賬戶用於還貸),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8.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類型必須是“個人住房貸款”。
參考資料:
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壹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