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統稱“管理中心”)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的在職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2)壹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
1、壹手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①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寬至80%);
②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壹般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50%,但公積金月繳存額達1400元及以上的(具體金額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數據為準),在考慮其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放寬至不超過按上述第①款規定的比例。
2、壹手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且最高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1、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壹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2、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準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托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3、用公積金按揭貸款購買住房,銀行的還款方式會比商業貸款購買住房更加的靈活,借貸人可以自己確定每個月的還款額,但是前提是每個月的還款額不要低於銀行規定的最低還款額,這樣壹來,借貸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制定合理可行的還款計劃,方便借貸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經濟支出。對於公積金按揭貸款的提前還款,借貸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