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湖北二套房首付比例及住房限購政策
1.住房限購限貸範圍為江岸區、江漢區、河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
2.在上述區域購買首套住房並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本市無房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
3.對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並在上述區域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購買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區域購房的,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對在上述區域購房的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出售上述區域的住房。
5.在不限購區域,理論上首套房最低首付20%,二套房最低首付30%,確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規則是“認貸不認房”,即只要還清所有貸款,首套房都算。
第二套房和第二套房的標識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貸款申請人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在本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他家已登記建築面積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與擬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的房屋不壹樣;
2.貸款申請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即公積金系統有貸款記錄並已結清貸款,再申請貸款購房;
3.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經辦銀行通過查詢、當面核實或其他調查方式確認貸款人家庭有房。
三、采購材料:
個人購買商品房(有抵押)申請材料:
1,房地產交易稅務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初始登記證)和土地分割登記證(土地分割登記號)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3.商品房買賣合同;
4、房產戶型圖;
5.購買發票;
6、湖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信息查詢結果通知書》;
7.買方的身份證明;
8.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
9.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或申請換發期房抵押他項權證;
10.抵押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11、不動產登記證明(或期房抵押證明、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證明);
12、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提供);
13、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明(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由買方提供);
14.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本,以及買受人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
綜上所述,湖北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需要根據每個人的自身情況和房子所在的區域來確定。在限購區域,二套房首付比例會比較高,最低首付比例為50%。甚至非本地戶籍也會被限制。在非限購區域,首付比例相對較低,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