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期限
借款人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按以下兩種方式計算的最短期限:
1.對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有住房不得超過20年;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購買公有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不得超過10年。
2.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按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退休年齡不得超過65歲。
第二,貸款金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應根據還款能力、占房價比例、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最高貸款額度四個條件確定。根據四個條件計算的最小值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①根據還款能力計算的貸款金額
員工本人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還款額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款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款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費額÷(單位繳費比例+個人繳費比例)。
②根據房價計算的貸款金額。
計算公式為:貸款金額=房價×貸款比例。
A.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配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有住房。
職工家庭(含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借款購買首套住房(含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有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所購房屋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貸款金額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其中,私有產權住房的住房價格為購房總價與住房評估價的較低值。
如果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格的5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將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應不高於所購住房總價款與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的差額。
B.對購買現有公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格的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新建、改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需費用的70%。
③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A.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時,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B.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C.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貸款用於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買公有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新或大修自有住房。
④按最高貸款額計算的貸款額。
如果我使用我的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金額為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如果我使用我的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我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則最高貸款金額為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本人或配偶在申請貸款時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申請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正常按月繳納住房補貼,參照正常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執行。
計算出來的貸款額度預留到千,千以下的數不是零加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