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獲取申請表:
借款申請人至中心領取,到原商業貸款銀行查詢貸款剩余本金,並加蓋銀行業務章。
2、申請 :
借款申請人帶齊申請材料到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網點申請。
3、審核:
中心工作人員審核,符合條件,審批公積金貸款額度。
4、擔保:
借款申請人憑審批材料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
5、貸款簽約:
借款申請人憑審批材料及擔保資料至受托貸款銀行辦理貸款簽約手續。
父母購買的房子,子女是不可以幫助還貸的,除非子女是產權***有人,無錫市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借款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壹公積金繳存情況:
(1)在申請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我中心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且自申請貸款之月起前兩年內不欠繳住房公積金;
(2)借款申請人屬外地轉移至本市的,轉移前6個月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且在我中心已正常匯繳公積金至少壹個月(匯繳狀態為正常並無欠繳)。
2、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有權人(購房合同上作為買方簽名蓋章);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借款申請人已領取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7、原商業性貸款必須是購房貸款且轉貸時無兩個月以上欠款。
8、原商業性貸款轉貸時本金余額必須≤借款申請人公積金可貸額度。
9、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擴展資料:
辦理需要的材料:
提供資料(原件)
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有權人必須***同到場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並根據購房情況提供以下資料(原件):
1、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有權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借款申請人或所購住房***有權人為單身,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有權人的結婚證(因離異或喪偶而單身的,須另提交離異或喪偶的有效證明);
3、《無錫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表》(向本中心貸款窗口申領或在本網站下載打印,並加蓋原商業貸款銀行印章);
4、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5、原商業貸款借款合同;
6、契稅完稅證明;
7、轉貸住房為本地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經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8、轉貸住房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經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
註:
1、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所購住房為首套住房的,需提交由中心統壹查檔後出具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江陰分中心、宜興分中心需由當地房管部門出具);
2、借款申請人屬外地轉移至本市的,由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證明及繳交明細(必須由原單位在轉移前6個月按時、足額、連續繳存);
3、借款申請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由部隊政治部門或軍務部門出具現役軍官證明;
4、自2015年4月22日起,符合貸款條件,二次公積金貸款執行基準利率,第二次貸款申請須在還清第壹次貸款後次月才能再次辦理;
5、職工家庭已經辦理二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的,中心不再發放公積金貸款。
6、職工家庭存在其它情況的,應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