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縣教育督導規劃和相關督導方案,指導鄉鎮教育督導工作,代表縣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兩基”年度檢查和素質教育評估;負責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成人學校、其他中小學和市級示範中學的督導評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落實和教育目標的實現;配合司法部門建立教育申訴、調解、仲裁制度;加強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門行政復議制度建設,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教育執法,協助處理各類教育糾紛和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案件。
教師培訓學校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信息技術培訓和教學技能培訓;負責全縣成人本科和大專學歷層次的培訓;實驗學校,在全縣建立義務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示範基地,在全縣建立中小學教師培訓實習基地;適應市場需求,開展職業技術教育,為成立全縣第壹所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做過渡準備。
就業辦公室(牌子為“雙峰縣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貫徹黨和政府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負責預測社會人才需求,做好教育人才儲備和畢業生思想政治工作,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提供信息服務;負責本縣畢業生就業指導、宣傳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縣畢業生檔案管理和派遣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市場的管理;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畢業生就業計劃,對少數國家急需的畢業生組織實施指令性分配計劃;負責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後的富余教師管理和轉崗服務。
招生自習室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招生的方針、政策和招生計劃;負責組織和指導高考;負責宣傳、報名、體檢、統考、政審、面試、備案、保密、誌願填報、咨詢、信訪、信息采集、數據分析統計、計算機管理等工作。;負責《入學考試指南》、相關信息資料的供應和協助發放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中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宣傳、報名、考試、評分、備案、保密、學籍管理、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全縣自考教材、資料供應和咨詢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自學考試教學輔導網的教學組織工作;協助管理計算機等級考試和少兒劍橋英語等級考試;負責縣直屬考點的考試工作。
保安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學校安全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綜合協調管理全縣學校安全工作,實施全縣學校安全綜合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重大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學生安全教育、校舍安全、衛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網絡安全、周邊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教育科學實驗室
參與中小學教學管理,組織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學改革,進行教育科學研究,編寫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有關教材,提供教育咨詢等任務。
教育電視視聽儀器中心
檢查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開展實驗教學和電化教學研究;負責全縣中小學電教設備和實驗儀器的配備;負責雙峰縣教育電視臺的全部工作。
審計室(與紀檢監察合署辦公)
負責全縣教育經費使用的內部審計和監督,負責內部機構、二級機構、學校基建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配合紀檢、監察和上級審計部門做好其他相關工作。紀委(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立。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重要政務和業務活動,負責各類文件的流轉和管理,負責局黨委和管理局安排的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做好相關會議工作。負責文秘、教育宣傳、保密、文件收發、閱卷、信息整合、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圖書館(室)建設,協助報刊雜誌征訂發行。
人事政工單位(標有“縣教師獎勵(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辦公室”和“老幹部單位”)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組織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負責指導全縣教師的規劃調配和教師跨縣、市、鎮調動的審批;負責縣教育局機關和二級機構及直屬教育機構人員的規劃和調配;負責全縣出國留學人員的考核、晉級、獎勵、評殘、助學、資格審查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師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黨支部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統戰工作;負責縣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考核中心小學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按程序辦理任免手續;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退休教師工作,歸口聯系教委工作。
教師工作單位
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師資格和職務評審;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繼續教育(含計算機等級考試)制度的實施;負責各級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幹教師和國家、省、市、縣級骨幹教師的推薦、選拔和培養;負責全縣特級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的培訓,新教師的入門培訓和其他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聯系和指導縣教師繼續教育學校;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全縣教師培訓專項資金的管理;聯系高等師範教育的相關工作。
財務計劃股(增設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發展的中長期和年度規劃;協調擬定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小學招生計劃;負責調整學校布局和結構,負責編制學校和單位基建投資計劃和管理教育基建資金及相關事宜;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的籌集和管理;監控教育經費“兩個增長”的執行情況,負責教育預算資金的安排和財務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收費和教育統計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收支。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勤工儉學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縣勤工儉學、園林綠化和環境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校辦企業發展政策,幫助校辦企業解決產供銷實際問題,負責全縣勤工儉學管理人員、企業和農場工人的培訓工作。
學校改革辦公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園規劃、校舍建設、工程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決算審計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本系統的年度學校建設、維護和校園配套建設計劃;負責中小學危房改造、基礎設施改造、農村中小學建設等各類校園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評審;負責基建年報及各類報表的完成,建立校舍電子檔案。
基礎教育股(雙峰縣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管理全縣基礎教育,推進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根據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本地實際,擬定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歸口管理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負責指導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省、市重點中學的申報工作,加強對省、市重點中學建設的指導。負責組織實施高中畢業考試,負責初中畢業證書發放,負責普通中小學教材及配套圖書管理,負責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教學研究,組織教學經驗交流;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普通話推廣工作;負責教師普通話的標準測試和認證;負責組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服務行業工作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和認證工作;參與指導“語音識字,讀寫先行”實驗工作;負責社會用字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指導鄉鎮和學校的語委機構。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體育、健康、藝術教育工作,制定體育、健康、藝術教育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件、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組織引導學校和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在全縣學校組織體育和藝術活動;協調和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事訓練;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學校衛生監測、統計和分析工作。
法律事務股
負責配合司法部門建立教育申訴、調解和仲裁制度;加強教育法制工作和教育部門行政復議制度建設,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教育執法,協助處理各類教育糾紛和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案件。代表縣教育局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承辦教育信訪案件;為來信、來電、來訪人員提供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做好教育訪民的思想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局性或重要的教育信訪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建議;組織實施全縣教育信訪目標管理,提高教育信訪質量。
計劃生育辦公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計劃生育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計劃生育指標任務,保證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監督下屬單位落實節育技術措施和獎懲政策,做好計劃生育核算和統計,做好生育證的審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劃生育的案件。
成人職業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統籌協調全縣職業技術教育,擬定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參與職業技術教育體制綜合改革研究並指導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職業技術教育專業設置,協調組織職業學校建成和成人高考招生;負責指導專業實驗室、設施、生產實驗場所建設和各專業技術水平考核,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相關評價標準和教學文件,組織指導全縣職業學校文化課統考和學籍管理,負責職業學校畢業考核和畢業證書發放,指導畢業證書發放,協助成人高考復習資料發放和供應。參與職業技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指導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成人教育,擬定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有關教學文件,負責指導職工學校的布局規劃、管理和審批,管理和指導青壯年掃盲工作,負責農村“綠證”教育的規劃和管理,負責成人中專、農廣校、縣鄉農校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全縣農教中心的業務培訓。負責指導全縣已走上各種崗位、需要轉業或再就業的工人、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的相應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負責管理成人高、初中教育和成人教育函授站。參與組織成人教育相關教材和參考資料的編寫和供應。負責制定全縣社會力量辦學規劃,指導學校布局調整,按有關規定做好社會力量辦學審批工作。研究制定社會力量辦學的規模標準和相關規章制度,指導和參與社會力量辦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招生管理,協調社會力量辦學與其他學校和部門的關系;監督管理社會教育機構的收費和財務工作。
檔案室
負責全縣職工人事檔案和辦公文件的收集、鑒定、整理和管理,登記幹部職工的職務和工資變動情況,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和保密工作,推廣應用檔案管理現代化技術。
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用品和設備的招標采購;負責協助新華書店訂閱和發行全縣各級學校的圖書雜誌;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收集、整理、匯總本縣高校新生和在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銀行對貸款學生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和初審;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托,與貸款學生家庭建立聯系制度,負責綜合貸款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協助經辦銀行督促貸款的償還;負責及時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校和經辦銀行報送貸款學生相關信息;負責本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聯合媒體開展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咨詢。
教育經費管理核算中心
負責縣教育系統所有學校及直屬教育單位預算內和非稅收入資金的統壹管理、會計業務集中核算和預算編制匯總;負責各單位支出的審批、撥付及相關會計監督管理。